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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总站附近湘聚味庄洞收餐位费

时间:2018-11-04

涉及单位:洞口县工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餐位费去年不是取消了吗?为什么在湘聚味庄洞还收。明明四人吃饭。票据上餐位费5人。吃饭的人当时也不多。这是坑消费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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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12-10 15:52:48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洞口县总站附近湘聚味庄洞收餐位费”的问题,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湘聚味庄洞口店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六条“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的相关规定,在客人就餐结算时擅自收取餐位费2元/人,我局已约谈该店主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退还多收的餐位费,店主承诺立即停止收取餐位费并退还多收的餐位费,请您及时与店主或县发改局(0739-7277589)联系退费事宜。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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