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30
涉及单位:衡阳市石鼓收费站!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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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涉及单位:衡阳市石鼓收费站!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从石鼓收费站上途经南岳高速到衡东没下路途,中间有事情耽误了。再往泉南高速至衡邵高速往回走从石鼓收费站出来!出来的时候超过了他规定的两个多小时了,说湖南省最远路程计费。收费327元,一、他在收费站入口没有这一项提示,要是知道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按实际里程收费。我们始终都以为是按多少公里,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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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DP1983车主:
您好 经石鼓收费站稽查人员查看交易信息和监控记录,您所驾驶的小车湘DP1983于2018年10日30日13:38分从石鼓收费站E03道上高速,在高速公路行驶2小时50分钟后,又于16:28分从石鼓收费站X07道出高速,收费系统自动检测该车为“U’型超时车,应缴车辆通行费为石鼓收费站1类无卡车327元。根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等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94号文件第四条的第3小点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核定高速公路计费里程和计费方法的复函》(湘政办函【2009】218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对“U”型(即车辆通行费IC卡识别的车辆进口站和出口站为同一个站)的车辆,当进出收费站未超过2小时(含2小时),按出口站至最近距离收费站的收费标准的2倍收费。当进出收费站时间超过2小时,按无卡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