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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隆回县七江镇政府工会主席罗某某侵占他人财产

时间:2018-10-27

涉及单位:七江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隆回县领导:

我叫罗*莉,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要实名举报七江镇政府科员、预备党员、此次中青班培训人员,罗**。

本人于2017年10月至今,与罗**在隆回县桃洪镇新村路269号合伙经营开了一家名为“原创衣橱”的服装店,我负责进货,她负责看店。但因今年四月份以来双方均没有时间打理店铺,所以一直是半营业状态。2018年10月4号下午我去店铺里检查库存衣物,发现店里库存衣物均不见了,于是打电话问罗**看她是否知晓此事,电话中罗**承认她拿了店里的所有衣服且拒不退还。事发之前,我与罗**之间从无经济纠纷和个人纠纷,她也从未跟我提过要去店里运走所有库存衣物(包括我私人库存衣物),请问领导她这种行为是卷款潜逃还是偷窃行为???电话中我有提醒罗**,要她把属于我那部分衣物退还回来,否则我将报警。之后罗**耀武扬威跟我说要我报警、不怕警察。10月5日,我在桃花坪派出所报案并做了笔录,然而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次给罗**打电话通知她去派出所做笔录,她都以不在县里为由拖延去做笔录。10月22日,本想着与她当面协商此事,我于晚上六点多就到中青班培训地点等她,她同事知道我来找罗**就给她通风报信,然后她却打电话威胁我,要我回去,如果影响到她前途她将十倍奉还于我。她整晚躲着不露面,连课都没来上,中青班培训的老师可以作证。10月23日上午,我再次到培训地点希望与她协商,可她还是态度恶劣,不愿协谈。

县委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第一课指出“做事先做人,做官也要先做人。”罗**身为国家公务人员、预备党员,作为七江镇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此次中青班培训,理应成国之栋梁、为国为民的父母官,可现实生活中,她知法犯法、侵占、窃取百姓私人财产、钻法律的空子、藐视政府机关不配合政府工作人员工作,连最基本的做人都有问题,谈何今后多为民干实事、办好事,感恩群众???共产党讲究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可她身为预备党员侵占公民私人财产拒不退还,严重影响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以上,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私人财产,还违背了党的宗旨,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党员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希望领导能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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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renaluo 2018-11-08 22:51:02

      以上信件,本人以快递的形式寄给了七江镇镇委书记。对于七江镇委员会的草率回复,本人实在深感震惊! 1.10月3号晚上,罗*媛未经过我的同意拿走了店里的所有冬装衣物,进货价值一万元以上,还有我私人库存衣物,造成店铺直接从4号关门停业至今,请问当中的损失由谁承担?一万元以上的衣物库存,七江镇委员会轻描淡写说是拿去穿? 关于罗*媛偷窃衣物事件,她的说辞有三个。第一个,10月4号早上本人给罗*媛打了电话,她承认衣服是她拿走的,但是她拒绝退回;第二个,10月29号我打电话给罗*媛,她声称是自己拿错了。第三个,11月5号,罗*媛又说她是拿了部分冬装去穿。仅仅是部分冬装? 首先,按照第一个说法,罗*媛私自拿走我的私人衣物属于偷窃。私自拿走合伙店的衣服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第二个声称是拿错了。我自己私人的库存衣物,我放在四楼自己的房间,她去四楼我自己的房间拿错了?拿错衣服还回来了吗?10月29号,罗*媛的妹妹拿了几件衣服送去罗*媛和她丈夫的住宅,东西放在门口就走了,至今都未收到退还的衣物。一没对数,数量够的吗?二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既然报案了,就要去派出所当面和她对数,让派出所工作人员公证,以免以后再有纠纷。第三个说法,共有的库存衣物私自拿去穿,共有财产私自占有,就是侵占他人财产。 2.关于七江镇委员会回复说派出所10月27号晚上18:00才给罗*媛打的电话。在16号下午2点多,派出所就给我打电话要了罗*媛和她丈夫的电话,说马上联系他们协助调查做笔录。之后她丈夫也是16号接的电话,派出所的警官说了是联系他们两个,而不是她丈夫一个,毕竟偷东西的是她。这中间的说辞偏差,七江镇委员员会推的一干二净。请问七江镇委会的同志,你们有去桃花坪派出所调查过吗?哪个警官?编号多少?有向我了解过事情的起因吗?还是听信了罗*媛的片面之词?

      罗*莉

      2018年11月8日

      七江镇人民政府 2018-11-05 09:11:06

      对举报罗某某侵占他人财产事件的 回 复

      罗某某,现任隆回县七江镇组织干事,现就罗某莉实名举报罗某某侵占他人财产事件在此回复如下。

      罗某莉是罗某某的丈夫罗某隆的亲姐姐。罗某隆在家待业期间与亲姐姐罗某莉合伙在自己家里一楼做服装生意。10月3日晚上罗某某事前没有告诉罗某莉和她丈夫罗某隆,去他们合伙做服装生意的家里一楼拿了部分冬装来穿。罗某莉10月5日在隆回县桃花坪派出所报案衣服被盗窃,10月27日晚上18:00罗某某才接到派出所的调查电话,并于第二天10月28日去派出所做完了笔录。目前,隆回县桃花坪派出所已认定不属于盗窃案,不予立案。

      中共隆回县七江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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