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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及灵官殿镇国土所

时间:2018-09-25

涉及单位: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及灵官殿镇国土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华声在线的领导及记者们您们好!您们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本人系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村民,是从去年5月份起一直投诉本村村民宁志学等人违法建房,也在华声在线上面多次投诉,最终邵东县人民法院在7月23日下了违建通知书,(违建村民自通知书下达日起,三个月内自拆,'恢复原状良田,三个月还没拆除,法院及国土部门强制扳除,费用违建村民承担):,村民老百姓期盼,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甚至于一年多了也没动静,而且现在又动起工了,请问人民法院为人民,唱得好,说得好听,是谁在指使呢?另本村民老百姓跟国土所所长交涉,他也狭隘了,你找法院吧!哎!没办法只得求您华声在线的父母官了,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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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县人民法院 2018-10-30 15:08:37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已收悉。 邵东县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村民宁志学在该组违法建房原由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处理,该局已按程序做出行政处罚,于2017年12月25日向邵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1、责令被处罚人(宁志学)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灵官殿镇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责令被处罚人(宁志学)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了(2018)湘0521行审4号行政裁定:

      一、准予强制执行邵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被执行人宁志学作出的邵国土资罚字(2017)201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中的1、2项;

      二、限被执行人宁志学在本裁定书送达后10日自行拆除在灵官殿农富村3组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构建物,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履行的,由邵东县灵官殿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已依法定程序作出裁定,投诉人反映法院不作为与事实不符。

      邵东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30日

      灵官殿国土所 2018-09-27 16:37:58

      关于网贴所诉“去年5月起一直投诉本村村民宁志学等人违法建房,....”情况属实,灵官殿国土所依照法律向当事人及时下达了停止违建行为通知书,并报邵东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违建当事人宁志学、宁卫元下达了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当事人未履行决定书义务,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时间内申请邵东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邵东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1月29日分别对宁卫元、宁志学作出了行政裁定,作为镇国土所已履行了法定的职责权,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

      灵官殿国土资源中心所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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