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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圳上镇派出所处事不公

时间:2018-09-21

涉及单位:新化县圳上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我是湖南省新化县圳上镇董溪村六组陈**,2018年2月11日我老婆在家打扫卫生,看到邻居家将生活垃圾丢到我家坪里到处都是,就与他们理论,被胡**暴力打伤,当场晕倒在地,鲜血直流。

3月1日经公安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3月8日公安机关定为刑事案件。伤害事件发生后我们要求派出所羁拿凶手,派出所曾说要我们先做司法鉴定,只要构成轻伤即可抓人;伤情司法鉴定书出来后又说只要目击证人做了证就可立即抓人。
我老婆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四十多天,仅医药费用了两万多块钱,花光了自己家的积蓄,凶手未出一分钱的医药费,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办理出院回家治疗。
伤害事件发生近四十天,派出所既不抓人,也没有要求凶手交钱治伤,连我们当事人的笔录都在一拖再拖,后在县政法委等上级领导的督促下才于3月23日派人到医院做笔录。目击证人不敢出来做书面证词,但当着我和我们村支书及派出所正副所长等多人的面亲口说了:打是胡**他们打的,医药费应该他们出,谁打的当时没看清楚。我当时留有证人录音。派出所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去积极取证,所长袁*却说要我们自己去想办法做目击证人的工作。

6月13日晚上,凶手胡**仗着有人庇护,不仅没有丝毫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气焰嚣张的伙同圳上镇国土所罗*,于当晚纠集、组织十多名社会黑恶势力烂仔去我家打我,我一个人在家见他们来势汹汹,急忙打电话给村领导求救,村领导当即赶来并报警。派出所当晚将罗等三人抓获并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在轰烈烈的打黑除恶运动中,罗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公然组织黑恶势力去打人,好在村领导及时赶到并报警,才避免了又一次流血事件。但此事给我们心理造成极大恐惧,对我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行为极为恶劣,在我村引起极大公愤,派出所却没做任何处理,包庇黑势力,不了了之。这样的打黑除恶不得不让我们老百姓深感失望。

6月14日迫于上级领导的督促和这次打人事件的压力下,派出所将凶手胡**夫妇及其岳母陈等四人传唤到派出所,当天拘留三人送往新化。在他们的精心策划下,真凶胡第二天被放回。为了替胡逃脱法律的制裁,由其岳母陈**自己出来承认替胡顶罪。陈并事先在派出所谎称自己有心脏病,可想而知一个老人带病坐牢,在入狱前就可申请保外就医,这样他们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我们当时就向派出所提出来这是张冠李戴,因我在事发后做笔录时就清清楚楚向派出所说了,陈当时面对成跟我在争吵,当时并用石头将我额头砸了一下,我将我受伤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副所长刘**。派出所明知陈跟我在争吵,却仍然坚持称对方自己都承认了,并将材料直送检察院批捕。
6月29日检察院因证据存在明显问题,不能批捕。派出所叫我去,说要我重新改份笔录就可批捕结案,不能批捕就只能放人,到时你们什么都得不到,拖到最后不了了之。摆明了重新改份笔录就是要变换凶手.
此案已事实清楚,我们多次向上级领导反应情况,派出所却不顾上级领导的督促拒不处理,恳请上级领导依法查处保护伞,将真凶及黑恶势力等早日绳之以法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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