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3
涉及单位:邵阳县交警队交管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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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3
涉及单位:邵阳县交警队交管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于2018年9月12曰开校车,在邵阳县黄豆园被交警查车,查到有三个小朋友未合安全带,当时开了处罚单,处罚理由:乘坐人员未合安全带罚款20元,我也同意处罚结果,9月13曰去交罚款时,却变成记2分罚50元,我问他凭那条乘坐人员未合安全带,要记驾驶员分,交通处罚处例是,驾驶员未合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副驾驶未合安全带罚5一20元,并且电脑处罚理由是驾驶员未合安全带记2分罚50元,我当时在交警队跟他们理论,交通条例没有乘坐人员未合安全带要记驾驶员的分的条例,邵阳县交警队交管大队王队长说:小朋友未合安全带罚款20元续电脑续不进就改了一下,我说这是弄虚作假,王队长说因为我开的是校车,车上坐的是小朋友,小朋友没有受处罚的能力,所以小朋友未合安全带的责任要记到我的身上,这是他们交警队定的规矩,因为是校车,为了重视小朋友的安全定的,我想问县级交警队有权力定交通处罚条例吗?如果没有,请求撤销我的处理,(我有与邵阳县交警队交管大队王队长的谈话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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