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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塘乡派出所副所长不调查真实情况就添加人口

时间:2018-09-11

涉及单位:新宁县公安局,万塘乡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2001年外出打工的杨*姣在2003年跟人私奔后连续三年音信全无,
2006年户主向乡派出反映了情况,户籍民警以死亡走失注消了杨*姣的户口。
其实她跟人已一组建了家庭,根据2018年前的婚姻法规定,杨*姣已有其事实婚姻和家庭,又多年没有音信和联系,根据018年前的婚姻法杨*姣和其户主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2018年7月20日突然持过期身份证到万塘乡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乡派出所副所长竟不联系户主也不调查真实情况,就玩忽职守,独霸专横,乱添加人口到其户主的户籍上,户主找派出所协商解决,副所长竟专横跋扈以其人未死必须要有其户主,还说派出所办事不要跟户主联系的霸道行为。副所长的作为是再次把杨*姣摧向了犯新婚姻法,副所长的作为纯属助纣为虐,是韦违法乱纪,严重的违规作为。
而新宁县公安局为其下属万塘乡派出所副所长出具伪证,瞒上护了严重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带来了更严重的声誉伤害。
县公安局和乡派出所的违法乱纪作为是在给其户主带来的不是在其伤口上撒盐,而是在扼杀生命。这些常违法违章违纪的人在这样的岗位上纯属辱警害百姓之源。百姓寻找正义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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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公安局 2018-09-24 17:34:45

      关于万塘派出所为杨某姣办理户口恢复的网络舆情回复材料

      2018年7月20日上午,万塘乡福田村村民杨某姣持一代身份证前往万塘派出所要求办理户口恢复。经查,2003年杨某姣因与丈夫郭某军产生矛盾外出务工,期间一直未与家人联系。郭某军于2006年12月28日经申请将杨某姣户口办理了死亡注销。 核实基本情况后,户籍民警将杨某姣申请户口恢复的情况向县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汇报。根据《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杨某姣并未死亡,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原户籍所在地恢复户口。 7月20日下午,杨某姣持恢复户口所需的相关材料,在村干部和女儿(成年人)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法为其办理了户口恢复。因杨某姣与郭某军尚在婚姻存续期间,杨某姣恢复户口后依法落入郭某军户头。

      新宁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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