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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塘乡派出所副所玩忽职守 新宁县公安局不察实情

时间:2018-09-01

涉及单位:万塘乡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2003年万塘乡赤竹村民杨**处出打工,后跟人私奔,三年间音信全无,2006年户主向乡派出反映了情况,派出所以死亡注消了户口。2018年7月20日忽然持将过期身份证到万塘乡派出所补办户口,其意是好补办身份证。而乡派出所副所长在不调查实际情况下又不通知户主就给予办理了,在户主打电话给派出所时副所长称派出所办事不要经户主同意就可以随意办理。

其实杨**跟人私奔后已组成了新的家庭,根据2018年前的婚姻法规定,,她触犯重婚,但同时也属事实婚姻。所以,只要户主不投诉她就等于和平离婚了,户主与杨**就没有了任何牵连关系。而万塘乡派出所副所长在2018年7月0日在不调查实际情况下和不通知户主时给其户主随意添加人口,严重地违反了人口管理法。同时,更是促成了杨**触犯了2018年的新婚姻法,万塘乡派出所副所长的玩忽职守,违章作为,专横跋扈,违章违纪严重地给户主带来了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伤害及声誉伤害。

而同时新宁县公安局不调查实际情况,足不出户,闭坐办公室,指按键盘为其下属出具其伪证,瞒上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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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公安局 2018-09-05 17:35:06

      关于万塘派出所为杨某姣办理户口恢复的网络舆情回复材料

      2018年7月20日上午,万塘乡福田村村民杨某姣持一代身份证前往万塘派出所要求办理户口恢复。经查,2003年杨某姣因与丈夫郭某军产生矛盾外出务工,期间一直未与家人联系。郭某军于2006年12月28日经申请将杨某姣户口办理了死亡注销。

      核实基本情况后,户籍民警将杨某姣申请户口恢复的情况向县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汇报。根据《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杨某姣并未死亡,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原户籍所在地恢复户口。

      7月20日下午,杨某姣持恢复户口所需的相关材料,在村干部和女儿(成年人)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法为其办理了户口恢复。因杨某姣与郭某军尚在婚姻存续期间,杨某姣恢复户口后依法落入郭某军户头。

      新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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