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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丰小区居民在楼道装铁门 阻挡疏散通道

时间:2018-08-29

涉及单位:衡阳县公安局消防办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衡阳县西渡镇高丰小区一期这边有人私自在楼道安装铁门,说什么楼顶是他个人区域,不让楼下居民使用楼梯通道。这个楼梯在消防中起到疏散的重要作用,这样的私自加装铁门无形中给下面居民增添安全隐患。

根据《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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