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7
涉及单位:邵东县团山镇石龙村干部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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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7
涉及单位:邵东县团山镇石龙村干部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本人舒*樟,系邵东县团山镇石龙村炉毛组村民,因常年在外,家里只有一位70岁的老母亲。家庭住宅是我父亲和叔叔舒同和共同修建的一幢整体房。
2016年,政府有关部门在我家住宅门前大建污水处理池,由于污水处理池太大,距离离我住宅太近,修建的围栏太高太长,所对我方住宅受视线、采光、通风、日照、左侧出入交通,住宅整体形象和改变前门环境,对我方在此生活且长期影响,垦请团山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赔尝措施。
据我了解,跟我属同一幢房的叔叔舒同和在未公开的情况下早巳拿到了赔尝费28000元,但不知向上面报告以何种原因赔尝,但我户没拿到一分钱的赔尝。
在此前,我向团山镇政府和石龙村领导商量赔尝问题,团山镇政府要我找村领导,村领导一时说拒绝赔尝,一时说需要商量。最后又相互推诿,说对我住宅没什么影响,村干部王*国同志态度极其恶劣,一直拒绝赔尝,说要投诉随便,后面连电话都不接。
我自认为住宅属于一幢整体房,为什么我叔叔得到了赔尝,而村领导对我户不闻不问。村上领导就这样对一幢整体房分开赔尝。按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会把一幢整体楼分开赔尝或征收。
鉴于以上事实,我方对村领导就这样处理问题表示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情,不公平,不公证的方式赔尝提出投诉。希望贵单位重示为民主持公道或到我村调查了解真实情况。
致敬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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