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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化新康燃气公司与琅塘镇政府强征百姓良田”回复再质疑

时间:2018-08-26

涉及单位:新化县琅塘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2018年7月27日琅塘镇政府组织了三台挖土机对新康燃气公司、易地搬迁项目征地范围内的青苗、作物进行铲除。目前,整个征地范围内一片狼藉,地上挖掘机齿轮痕迹清晰可见,被毁坏的菜苗、水稻散布在田间。

在征地范围内,我们统计了团结山村、张家村、54位村民代表签名的《征地意愿表》,在表中每亩土地的补偿金额从10万元至14万元不等,超过2/3的村民都是非自愿征地,约65%的村民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超过2/3的村民征地补偿款没有支付到位,总征地范围达74亩。

1.请问琅塘镇政府回复的“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是否属实?为什么有这么多村民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也并非自愿征地,村里组织开会讨论的建设燃气站事宜是否真的征求了村民的意见,还是形式主义的,“过家家”?能否提供“会议纪要”等实质的证明材料。

2.“征地价格是67500元/亩”的回复是否属实?为什么补偿标准不一,《征地意愿表》每亩土地的补偿金额从10万元至14万元不等,有的村民0.3亩田却能拿到10万元,这么区别对待有何依据,是否其中又有什么利益输送?

3.红线范围划定是否都有相关依据,是否有县规划局的规划图纸?村民签字的表中征地范围达74亩,远远超规划的46亩,超范围征地意欲何为?

4.琅塘镇镇政府回复中称“由于工期需求,己等不及农作物成熟”,试问己经铲除近一个月了,征地之后也没有任何行动,这就是所谓的“等不及作物”的原因么?请当地政府给出一个合理强征的解释。

5.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征地存在多征少用的情况,大片面积被浪费,甚至出现了被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巧立名目售卖楼房的情况,在张家村征用的土地以49800元/亩征地,当时承诺给一个门面的,现在为何成为当地某些人敛财的工具,易地搬迁楼房一楼门面到底是卖还是租,背后的租金、售卖情况能否给个公示,资金是否流入个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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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琅塘网管 2018-09-14 08:13:55

      关于“新康燃气公司与琅塘镇政府强征老百姓良田回复质疑” 回复材料

      网友: 你好!你在网上反映对“新康燃气公司与琅塘镇政府强征老百姓良田回复”质疑,现就有关情况再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琅塘镇党委、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对外大力招商引资,引入大量企业来琅塘境内落户,带来大量就业岗位,极大促进了琅塘经济的发展,镇政府所在的五星村城镇建设发展更是迅速,人居环境有了极大改善。根据生产生活的发展以及环保的要求,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发展需要,琅塘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强五星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五星村、团结山村建设天燃气站,以便改善能源结构,满足居民、企业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为城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打好基础。 经洽商新康燃气公司拟在琅塘投资天燃气站的建设,便向相关部门提出在琅塘镇五星村建设气化站及加气站的申请,该项目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认可。项目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列入新化县2017年度第三批用地建房项目(已出示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已经县规划局出具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图,国土局已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新国土资预审安【2017】39号),县环保局已出具环评报告表(新环评【2017】72号),县公安消防大队已出具项目的初步意见,县发改局已出具核准批复意见。相关手续、批文均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到位。

      1、关于是否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问题。 村支两委召开了相关会议对项目进行了研究,得到了群众认可和支持(少数群众也有保留意见)。新化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6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政府遂与五星村委、团结山村委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村里再与农户签订协议(少数群众也没有签订协议书),建设燃气站也征求了群众意见,村里召开了会议,有相关的会议记录,建燃气站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请群众放心。

      2、关于土地征收标准问题。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最新土地征收标准,具体征地价格是67500元/亩。不存在征地价格不一的情况,征地意愿表上的不是准确的,人民政府都是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早已将征地款拨到了村级帐号上,再由村委把钱发放至农户(少数群众可能有意见没有领取)。

      3、关于征地范围规划问题。 新康燃气站建设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上次回复材料附有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规划局对项目征地进行了全面规划,有选址规划红线图,规划面积46亩,但在征地过程中测量时尺寸有所放宽,使得总面积超出了46亩,达到了60多亩,也没有70多亩,这是不准确的,这个受益的是征地群众。

      4、县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公告之日起,群众就不能在征地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等活动,群众种植了也不是政府一定要将作物铲除,是因为工期紧,是要先清表腾地后才能走土地招牌挂程序(没清表腾地就不能走下一步程序),不能等到作物成熟后再清表,那又要往后推迟2个月才能走招牌挂,之所以上次集中行动清表腾地后没有立即建设,是因为没有走土地招牌挂程序(走这个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只有走完招牌挂程序才能由中标公司建设。

      5、关于易地搬迁项目的有关问题。 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规划进行的,不存在多征少用的情况,被征用的土地都是要搞建设的,在张家村被完全征地的农户当时承诺安排一定的宅基地建设用地,这个已有规划安排,不是承诺给一个门面,易地搬迁户的搬迁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无任何手续也是卖不掉的),据调查了解不存在卖房的现象,一楼门面产权属于县国土局,现统一出租给陶瓷协会,他们再转租给相关老板办扶贫车间,方便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所得租金全部上交国家财政,没有流入个人腰包。 燃气站建设项目依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是合法的,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对项目建设用地采取集中行动予以清表平整,也是依法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还望广大群众多支持。

      琅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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