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0
涉及单位:岩泉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8-08-20
涉及单位:岩泉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关于宜章县岩泉镇西河村第11小组村民李小*家强占村里公共场地,霸占我家土地,没有政府批文违章建筑的事。自从2016年6月开始投诉到今有1年之久,岩泉镇府只是承认李小*家强占村里公共场地,没有政府批文违章建筑。但是一直找当事人不在家为借口没有任何要处理和想要拆除违章建筑的意思。当事人不回家主要也是镇府协调办官员姚寿*的主意。因为李小*家镇府协调办(姚寿*)是亲戚关系。
这样就可以一手遮天,官官相互,欺上瞒下,把国家法律和规定不当一回事。可以随便霸占公家土地和别家土地为私有,并不用镇府批文也可以随便建筑。这样的政府有何用?不为百姓办事,不听百姓呼声,只看关系,只看利益。我们农民没钱没实力没有关系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国家明确规定:占用乡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等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拆除。
逾期不改正,决定限期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对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并告知救济途径。
如果当事人能够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则不实施强制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事情过去1年之久,但是政府总是找借口,说当事人不在家,通知不到。这都是借口不作为,不为民办事的表现。国家明确规定,政府3个月内通知当事人自行拆除,入没有拆除,政府可实行强制拆除,但是为什么,政府不行动呢?还拿当事人不在家当借口。
我们农民始终都相信政府是公平公正的地方。所以我们一直都是相信政府会为我们当家做主的。但是从事发到现在已经有1年之久,政府没有任何作为,反而一直找借口不处理。要我们百姓怎样相信镇府?怎么相信镇府能维护一方平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有群众反映岩泉镇政府不作为,放任他人抢占国家土地资源事宜回复:
经调查反映人李厚*与李小*均是岩泉镇西河村村民,由于李小*建房遮挡了李厚*房屋采光而引发纠纷。我镇接到李厚*的投述后积极作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务工,镇村工作人员不低于上门7次均未见到双方当事人,故至今未处理!该反映人也很清楚镇村两级均有人和他本人联系,要求双方到场协调但均未得到当事人答复,也未见到双方请问如何处理?故与反映人所述不认可。此事镇村两级都会密切关注,督促双方当事人回来协商解决!西河村村主任联系电话18673565272岩泉镇政府:07353971348
岩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