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7
涉及单位:医院,卫生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8-08-17
涉及单位:医院,卫生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关于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区衔道卫生服务中心医院院长王*标、区卫计局副局长吴*英不作为乱作为的敛财举报:
尊重的人民政府领导:
王*标身为院长,吴*英身为国家干部、卫生副局长,倆人联手、串通一气、互相勾结,按中唆使纵容王利用职权毁掉证件、伪造假证据,害得我惨上加惨、病上加病,我痛苦不堪,四处奔沒求医,造成我家严重经济损失,吴*英严重违规违纪、违反卫生条例、不讲真凭实据,处处到到为王变脱,不实事求实、不为民办实事现将貝体情况如下:
1、我叫吴*建,女,53岁住本区教子垭镇新路村教子岩组村民,于2013年6月26日因右膝半月板损伤腿疼,入住永定医院骨科门诊就诊,被医生误诊误治,脚踩胸背部治疗,踩得的脊椎病"胸椎骨关节错位凹陷变形"至今未愈。<有附件照片>
2、张家界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张家界医鉴<2013>10号]其结论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该鉴定结论认为本人没有响应院方的医嘱,及时转院而造成并相应承担责任。<有附件>
3,我住院时,根本没有见过院长王*标,更谈不上查房,主治医生覃*学亲口否认院长没有查,没有见过我本人的面,有电话录音为据。而王伪造的2013年9月24日上午8点查房记录记载:王*标副主任医生查房,患者拒绝转院,"王主任看过病人后″,要求对症处理,尊照执行。伪造的长期医嘱单丨:"出院"也没有护士签字。<有录音>
4、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粤南<2017>文鉴字337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院长王*标2013年9月24日查房记录,与我在本月22日入院记录,时间相差2日,鉴定笔记书写时间相差一个半月,是出院后伪造的假病历,充分说明造假成立。<有附件>
5、申请病历鉴定之前,经卫计局副局长向*珂,主任阙*,永定医院副院长唐*旗,主任李*露,本人吴*建5人在场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①、由吴*建本人先垫付鉴定费用。②、若鉴定结果为造假病历院方及时支付吴*建垫付的鉴定费用。我在广东南天司法鉴定病历是假病历,结果出来后,证据确凿,铁证如山,院方才承认病历造假是事实无法变脱才付我11040元钱病历鉴定费,院长签字。<有附件>。
6、2015年8月26日原卫计局信访责任人副局长吴*英在病历调查中故意制造事实假象,在省卫计委信访网上回复:我原本是右膝半月板损伤腿痛,而吴春*更改为"脊椎病",并私自毁了2015年8月26日杨*飞局长签发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与协议,同意我到广州军区总医院洽治疗一年的决定。<有附件>
7、2015年12月30曰王*标和吴*英说:杨*飞局长调走了,他签发的信访答复意见作废了,终止我的治疗。<有附件>
8、2018年5月30卫计局信访答复意见书:故意把我原始疾病右膝半月板损伤腿痛,改为"(腰)腿痛"。<有附件>
9、现任局长陈*伟认可病历是真实的,多次逼迫我认可假病历是真实的,再次用假病历到省医学会重新医疗事故鉴定,同时安排综治维稳信访责任人候*双替说:"司法鉴定结果沒有写造假二字、病历是真实的",我说:"鉴定结果真实为什么院方付给我11040元钱病历鉴定费?候*双威胁我说:"不管你告到哪里如省、中央总之还要叫我们管"。
10、 诉求:强烈要求院方提交我住院期间的原始病历,我迫切要求到省医学会重新医疗事故鉴定,公平公正的划分责任解决,尽早把我的胸椎错位治好。
11、要求院方履行协议,及时支付我垫付的6万多元治疗费用,我急须等钱治病。
综上所述全是事实决无谎言,王*标、吴*英俩人造假、毁掉证据、铁证如山,他们给带来了严重经济损失,应按党的政策、国家卫生条例、必须按法规法纪严惩不贷。
礼
谨呈
举报人:吴*建
电话:155805**261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于2018年8月17日在华声在线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迅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卫计局包庇永定医院伪造假病例一说不属实 经调查,您在永定医院门诊治疗阶段就与永定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后来,您在永定医院住院期间,一直认为永定医院用了两本病历,永定医院的那一本是原始真实病例,自己手里的一本是伪造病历,因您对病历不认可,导致湖南省医学会拒绝接受您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经再次核实,您在永定医院住院期间确实只有一本病历,即您手里的那一本,并非医院与您各一本。因此,卫计局包庇永定医院伪造假病例一说不属实。
二、卫计局造伪证一说不属实 自2013年以来,我局责令永定医院积极为您的伤情进行检查和诊断,并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含司法调解),因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吴春英时任我局分管医疗纠纷的副局长,一直参与此纠纷调解过程。关于您在湖南省信访网上反映的永定医院将治疗“右膝半月板损伤”改成治疗“脊柱病”,实为当时我局信访工作人员文字输入错误导致,并非有意为之,并且在后来多次的问题协调和处理件中已经更改过来。因此您反映的我局造伪证一说不属实。
三、建议您走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因多次调解无效,且您又不同意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依规维护正当权益,致使此纠纷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为彻底解决此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我局将全程配合并督促执行法律裁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永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