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在天心区交警大队的感受和建议

时间:2018-08-10

涉及单位:天心区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我是湘潭乡下一名司机。我叫胡*。车牌号为湘c5hh37,我联系号码为13762232151,今天应好友之邀去长沙一力物流圆办事。在圆内四周都停有车的情况下,我也在一个铺面前的马路上停车,准备在那掉头回湘潭。在我掉头快完成之后。被后方一辆直行车撞到尾部,我车受损严重,对方车辆只是右前方车头一点点破损。说实话,当时附近门店也有人看到现场,都说对方车速过快。但对方是直行车,我当时的确也是看不到右后方被旁边停放的车辆挡住视线,我当时就打了122报警电话,交警来了之后叫我们拍照去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并且划分责任。当我们赶到快处快赔中心,才发觉对方的保险已过期三个多月了,他们不能处理。

又叫我们去天心区交警大队,在那找到了办案民警。在只看对方的照片情况下。就判我的全部责任,我的车是被撞车辆,并且受损严重多了。还判我全部责任。说实话心里有想法,对方是本地车牌,我就说对方没有交强险什么的。就和当时办案民警理论了一些。没有想到当初的办案民警态度极不好,就把材料一扔叫我们下个礼拜一去办理。

因为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我还要赶回湘潭乡下。就只能答应他们的判定,对于这样的判定说实话我心里多少不服,建议办案民警对待前来解决问题的同志态度好点。划分责任标准至少也要看下现场双方拍摄的照片或者是当时出警民警拍摄的。那样对判定公正些。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