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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山矿棚户区改造问题多多

时间:2018-08-09

涉及单位:市国资委、玛瑙山矿留守处、湖南长信建设集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原湖南郴州玛瑙山矿是郴州市国资委管辖的大二型国有矿山,企业已于2010年改制。

玛瑙山矿棚户区改造于2010年8月由省发改委批准正式立项(湘发改投资2010·777号),并于2011年划定建设用地,2012年郴州市发改委(郴发改批2010·29号)确定承建开发商——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信建设集团)开发建设,约定合同工期18个月。该项目列入了郴州市独立工矿区异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郴州市和苏仙区的重大民生工程,矿山下岗职工及家属无不欢欣鼓舞,可是,自2013年项目开工建设以来5年半时间过去了,直至今天还没有交房,而且整个项目建设工期、国家补贴分配方案、房屋质量、商业门面及多建房屋权属、小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群众意见很大,并有随时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迹象。鉴此,现将有关问题汇总报告如下:

一、关于延期交房赔偿问题

玛瑙山矿棚改项目(以下简称“玛瑙新苑”)位于苏仙区坳上镇田家村腊树下组,占地面积36584平方米,第一期规划建筑总面积77116平方米。2013年1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约定建设工期25个月(2012年12月郴州市冶金建材行管办与郴州汇华房地产签订的《委托开发建设协议》规定为18个月)。当时市国资委组织承建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现场举行了盛大的开工仪式,2013年1月28日《郴州日报》还以“玛瑙山矿650户矿工家属将有新家”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记者陈莉)。

根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4年8月(按18个月),最迟应为2015年2月底(按25个月),而玛瑙新苑自2013年1月项目建设启动至今五年半时间过去了,承建商迟迟不能交房,已属于严重失信。业主强烈要求按照开发商按照:已付房款×同期贷款利率×逾期时间+违约期间业主租房补贴 来赔付违约金。

也许,承建商延迟交房的理由很多,比如管线搬迁、关系协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外,其他都不是正当的理由。

二、关于国家补贴分配不公问题

玛瑙山矿棚改项目是重大民生项目,国家补贴标准为第一期每户1.3万元,后面第二期还争取了很多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印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监管人玛瑙山矿留守处应加强棚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众所周知,这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般都是多层砖混结构步梯房,承建商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多建房屋赚钱,修建了3栋高层电梯房(6、7、8栋)计216套,造成小区既有步梯房又有电梯房的奇观,也为今后的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大不便。本项目建设是否违规,需有关部门调查。群众意见较大的是现在出现了两个补贴标准:步梯房补贴1.3万元/户,电梯房补贴3.3万元/户,存在分配不公的事实。

本项目国家棚改资金补贴是根据项目总户数平均拨付下来的,而不是根据是否电梯房来拨付的,更不是留守处领导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

三、关于房屋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问题(具体见附件)

通过玛瑙新苑前期业主实地看房,普遍反映建筑质量很差(均有现场照片举证),具体表现主要在:1、楼板很多开裂,开发商为了掩人耳目,只是用水泥浆随便抹涂了一下缝隙; 2、个别栋承重梁有裂缝; 3、多处杂房因设计不合理,地势低,雨水倒灌; 4、多处马路路面沉降; 5、第16栋17栋靠山顶护坡围栏不安全,那么高的护坡只是用细小的铁丝网做为护栏,存在安全隐患; 6、电梯口没有设置安全防护门; 7、水管材质差,很多房屋都存在漏水或渗水。 8、未经业主同意,小区楼顶架设了电信信号发射基站,可能存在辐射危害。

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岂当儿戏。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承建商必须出具书面的、相关权威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应予公示,主要内容应含:1、玛瑙山矿棚户区改造红线图;2、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4、设计、勘察、监理、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等正式文件。

四、关于小区商业门面及多余房屋归属问题

玛瑙新苑项目属于独立工矿区异地改造项目,土地属于专用集体住宅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因此,长信集团擅作主张,开发的第一、二、三栋商业门面21个,首先应该定性为违规开发,受房屋结构限制,造成了第一、二、三栋顶楼户主或高层户主不能分到杂房或车库。其次,退一步说,这个项目不是商业住宅小区开发,玛瑙新苑所有的门面都应该属于玛瑙山棚户区改造全体业主共有,并非属于长信集团用于商业出售或出租,今后,经业主委员会通过,门面收入可用于小区福利和进账列入维修基金。

据悉,玛瑙山矿留守处伙同业主单位市国资委下属原市冶金建材行管办以种种理由,收取了140万元用于弥补部分资金短缺,默认以上21个门面由承建方湖南长信集团私自出租行门面所有权5年后实际归长信公司所有的目的。玛瑙新苑全体业主坚决不答应。

恳请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支队介入调查,门面开发是否违法,也恳请相关部门还业主一个公道,还门面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给玛瑙新苑广大业主。

同理,玛瑙新苑实际建设的房屋户数超出了省发改委、郴州市相关部门的批复(批复650户,实建810户),也属于严重违法,承建商不能用于商业出售或出租。多建的套房除支付长信公司建筑成本外,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应该归于玛瑙新苑广大业主。

五、关于小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或不合理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要尽快编制与落实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地区要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限期整改。

目前玛瑙新苑尚未交房,小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或不合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供气管道没有按照合同铺设到户;小区的垃圾池只建了个凹陷的大池子,简直就是做做样子摆摆模型;小区地形为较陡峭的山坡,现在设计的道路只有一条公路(没设置人行道),人车共用很不安全;没有根据合同约定预留空调孔、空调座。

问题多多,不一而说。

“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小区业主大部分都是老实巴交的矿山下岗工人,很多人一辈子就指望这套棚改房了。业主们也曾无数次到玛瑙山矿留守处和承建商湖南长信建设集团反映情况,每次都是忽悠我们、糊弄我们,而问题解决丝毫没有行动、没有进展。下岗工人老实、下岗工人年纪大了,还要迫于生计四处奔波,实在没有精力控诉了。迫于无奈,我们只能专此报告,请求上级领导帮我们主持公道,解决这些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

恳请各级领导认真督促市国资委、玛瑙山矿棚改指挥部、玛瑙山矿留守处、长信建设集团及市规划、建设、监理等相关部门,切实调查和解决以上问题,必要时请监察、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或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玛瑙新苑棚改项目进行审计,查一查整个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帐务公开情况,查一查项目建设违规情况,查一查留守处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以不失信于民,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让我们欢欢喜喜早日住进新居。

湖南郴州玛瑙山矿棚户区改造全体业主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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