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9
涉及单位:衡南县,硫市镇,万龙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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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9
涉及单位:衡南县,硫市镇,万龙村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今年5月份,衡南县硫市镇万龙村朵头组,村民以修路为名其实是为自己建房废田。并由村委会牵头已达到村干部个人目的。副支书贺*定儿子有挖机,村民考虑在此建房废田有难度,因此将此工程高价承包给村委会,请问这样借修路的名誉建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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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在网上反应硫市镇万龙村朵头组周孝祝废田建房一事,硫市镇人民政府主管国土工作的同志于当天组织镇国土资源所和万龙村支部、村委会到实地调查,现调查情况如下:
一、万龙村朵头组修公路是通过村委会讨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有会议记录。
二、朵头组修机耕道公路,不是周孝祝为了建房,而是解决朵头、黄家两组生活生产、交通的情况,因两组稻田近两百余亩,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交通不便,种田开支费用超过收入,没人承包搞土地流转,造成稻田荒芜。
三、朵头组修机耕道公路是为了解决朵头、黄家两组交通,因资金无法到位,由本村周孝祝捐资15万元,修建組级机耕道公路,并不是周孝祝建房用地。
四、举报者自有一台挖土机,想做工程,要价较高,通过村委会讨论,没有让他做此工程,因为他人比他单价更低,故该工程由他人施工,现在工程已经结束,并通过村委会,两组党员、组长及村民现场验收,路基非常满意,村民讲是周孝祝及万龙村村支两委,为朵头、黄家两组办实事,解决了祖祖辈辈没有交通的困扰,并解决稻田抛荒。
此特回复
硫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