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4
涉及单位:长沙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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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4
涉及单位:长沙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雨花区,莲湖汽配城(产权证名莲湖汽车配件大市场),在交房十多年后,在原规划的停车场位置,自今年5月初开始围挡起来修建菜市场门面(所有业主根本不知情,开建前一天社区才发布一个公告)。本来老小区停车位就严重不足,为何还要拆掉原来停车场,建门面?打着15分钟社区的幌子,尽干些损害业主某己私利的事。公告说根据市政文件2017/82号文件建设,但是文件上明明规定的是莲湖一路以北,我们小区是在莲湖一路以南。
本小区生鲜超市超过3个,小区对面还有一个几百平的生鲜超市,距离华润万家 步步高 通城等超市都只有几百米,有必要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幌子拆掉停车场建门面来谋取利益吗?而且这是小区公共用地,业主根本不同意。开发商声称依法取得了建设手续,请问:按照物权法,小区停车场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现在车辆全都停在道路两旁和消防通道上。公共用地,依法应该通过业主同意才能改变用途,依法办理是依的什么法,在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批示了相关手续?请领导实地查看,还业主一个安定舒适的居住环境。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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