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3
涉及单位:茶陵县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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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3
涉及单位:茶陵县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大家好,我是株洲市茶陵人,我想咨询下,我奶奶6/17号被摩托车撞倒,司机逃逸,医院检查右手骨裂,内骨断裂2根,我们报警后,6/20号交警通知找到肇事司机,肇事者说走司法程序,我们同意,我们要求肇事司机交医药费,肇事逃逸司机交了2000元后说没钱了,肇事司机在镇上开了奶粉店,前期我们自行垫付4000多,也跟处理事故交警沟通,今天6/23早上我们通知肇事者医院钱不够,他说没钱,跟交警说他们也没办法,只有等事故责任书下来,但责任书交警那边说需要时间,也不清楚什么时候下来,现在家人那边每天安排人照顾不说,医疗费也得不到人承担,交警那边还是让我们等,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我们要求很低只要对方把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老人年龄大了也折腾不了手术,医生说要动手术打钢板,我们选择保守医疗,但就这么低的要求肇事逃逸司机还在拖,交警的意思在认定书下来前对肇事逃逸司机没办法,认定书能等,病人不能等,这样的法律保护不了受害者,等,等,等,等碎了受害者的心。还请专业人士帮忙告知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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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2018年6月17日20时52分许,交警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当事人陈某秀儿子周某桂电话报警称:当日中午,他母亲陈某秀在茶陵县火田镇麻土屋路段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了受伤,现在茶陵县人民医院治疗,当事人离开了现场,车也驶离了现场。
经民警现场调查、走访询问群众、调查视频监控了解到:2018年6月17日14时24分,老太太陈某秀从路外步行横过道路至路中间时,遇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康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陈某秀跟前时,摩托车在制动中,陈某康的右手臂与陈某秀相撞,致陈某秀倒地。然后陈某康抱起陈某秀到路边的小店前,拨打120急救电话,待陈某秀与周某桂上了救护车后,陈某康也驾车离开了现场。
现陈某秀在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花费约3000余元,交警大队督促摩托车驾驶人已在医院交纳4000元。此事故的进一步处置目前正在依法按程序办理。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