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益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处理事故徇私舞弊

时间:2018-06-20

涉及单位:益阳交警直属二大队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本人,卢海*,常德市人。在2018年3月9号,凌晨两点半驾驶中型货车。在益阳市资阳区资阳大道与马良路十字路口,与一台益阳本地小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即时报警与报险。3月23日在交警队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本人主动提供给警方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卡后。回家发现责任认定书与事故现场严重不符合的描述。第一,据本人在交警队所拍下的现场调查取证笔录显示,交警到达现场调查取证时,对方车上留在现场人员带本人共四人!第二,据本人行车记录仪视频清楚显示,发生事故后,对方车上当时下车共四人!对方当事驾驶员神情镇定,无明显受伤的情况,还与本人说过话!第三,据责任认定书显示,发生事故后,对方车上共受伤五人,其中包括董某峰,当事驾驶员离开。那么请问警方,事故责任认定是不是要经过严谨,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认定?据现场调查取证笔录与本人行车记录仪视频相互佐证,当时发生事故后,对方车上真实共四人!为什么在认定书上显示对方车上为五人?其中董某峰即不在现场,也没显示其受伤后去向?此为一大疑问?为什么出警交警到达现场后,找对方驾驶员用执法记录仪录像调查取证时,被本人当场揭穿是对方同车人员顶包,交警也告知其顶包后果后,对方当场承认顶包。当事驾驶员已逃离现场,这一恶劣找人顶包,逃逸现场行为,在认定书上只字不提?却轻淡描写?此为二大疑问?为什么本人主动提供给警方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警方不查着,置之不理?就视频一事,本人曾打电话与出警交警沟通询问有无查看?回复,没有!此为三大疑问?即然责任认定书经过负责任的调查认定!为什么交警队还出具这份漏洞百出,隐瞒真相的文书?此为四大疑问?是不是本人是外地人?这其中是否有猫腻,?让人不得不产生无限的想像?如果相关部门不处理,推诿。本人会向省公安交警督查部门举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益阳交警直属二大队 2018-07-10 10:33:53

      针对网友反映的相关情况,我大队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9日02时许,卢某驾驶湘J2D***号中型货车沿益阳市资阳区资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至资阳大道与马良路交叉路口时,与曾某驾驶的湘H7B***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湘J2D***号中型货车车载货物掉落受损,曾某及湘H7B***号小型客车上乘客受伤。

      二、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我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经查证,卢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未避让右方来车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曾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途经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认定卢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曾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当事人如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异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