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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打击彭某阳黑恶势力的控告书

时间:2018-06-15

涉及单位:彭*阳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请求打击彭*阳黑恶势力的控 告 书

控告人:刘兆铭,男,1960年02月1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2502****02175410,现住娄底五江建材城A区18栋252,联系电话151****4328。

被控告人:彭*阳,男,1973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30522********7896,现住娄底市娄星区山****。

控告请求:请求对黑恶势力彭*阳立案查处,并予以严厉打击。

事实和理由

一、欺骗、胁迫,签订不平等合约

2009年3月1日,控告人与被控告人就租赁被控告人所有的位于娄底市五江建材城A05栋的房屋用于经营建材店签订了租期为五年,单位房租为40元/月/平米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控告人依约按期缴纳了全部房租,未拖欠分文(有租金收据证实)。2013年12月初,因控告人想到湘中陶瓷城另寻门面重新装修开店,控告人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就主动找被控告人商谈退租事宜。被控告人得知控告人的想法后,为留住控告人实施其诈骗计划,被控告人显得非常热情。其先是叫来帮手,巧言劝说控告人继续留下来,然后威胁控告人说湘中陶瓷城也是其开发运作的,虽然目前租金只有20元/月/平米,但那是个新市场,到明年市场做起来了租金会比五江更高。另一方面,为诱使控告人上钩,又假意降租,同意租金从原来的60元/月/平米降到50元/月/平米,且只逐年递增5%。控告人在其欺骗和利诱之下同意继续留下来装修。控告人同意其租金标准后要求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被控告人以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和出差在外为由推脱。被控告人要控告人趁年底淡季时抢时间先行装修并承诺合同条款按双方口头谈好的办。因控告人时间拖不起,又基于对被控告人的信任,于是在书面合同签订前先进行装修。期间,虽控告人多次催促,但一直拖到2014年2月26日在装修快完工时被控告人才打电话要控告人去签合同。见面后,被控告人背信弃义,拿出了那份早预谋好的合同,将先前谈好50元/月/平米改为60元/月/平米,又增加了提前一个月交下半年房租,迟10天就支付三年总额15%的违约金,并立即搬走等不公平条款的格式合同。控告人不同意签,但被控告人胁迫控告人,其知道控告人的全部资产都已投到装修上,没有退路了,控告人在受欺骗、胁迫和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得不签下了这份以诈骗为目的的合同。

二、借合同之名,行诈骗之实.

控告人在不得已签订不平等合约后,背负着沉重的负担,经营举步维艰。2015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市场形势发生巨变,五江建材城的商户普遍难以生存。在五江建材城出租方纷纷下调租金的情况下,控告人也向被控告人提出请求、要求降低租金。被控告人为欺骗控告人提前预交房租,承诺只要控告人先交了上半年的租金,等其了解后,同意按其他房东的标准降低租金。控告人再一次相信了被控告人,先按63元/月/平米的标准预交了第二年上半年的租金。后来在五江建材城其他铺面的房租普降50%以上的情况下,虽经商会会长李文革的调解,被控告人仍仅只同意第二年、第三年的租金都按52元/月/平方计算(该事实有被控告人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人李文革的证明为证)。降租后,控告人前期就多预交了部分租金给被控告人。经核算,被控告人主动提出控告人多交的款项折抵二个月租金。被控告人也是推迟两个月后再于2015年11月23日才来预收了第二年9月以后的下半年的租金(有被控告人的租金收据为证)。也就是说,控告人的租金已经从2015年11月8日交到了2016年5月8日,而且还有一万元的合同押金在被控告人手上。

三、动用黑恶势力,暴力收租

2012年,被控告人不顾已签订的合同约定,无故要求增加租金,且将原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200平米增加到219.18平米,无理要求控告人多支付租金。控告人拒绝其无理要求,被控告人便指使打手冲到控告人面前,威胁控告人,砸烂控告人店中价值两千多元的玻璃桌,并蛮横驱赶控告人搬出房屋,以达到强行收租的目的。最终,虽被控告人无理,加租不成,但其砸烂价值两千多元的玻璃桌却只赔偿五百元了事。

四、恶意虚假诉讼,侵吞巨额资产

被控告人见之前用过的暴力加租行不通,便又生一计。隐瞒2015年租金已经后推二个月,实际已交到了2016年的5月8日的事实,搬出之前所签的合同,虚构控告人拖欠其租金,于2016年4月28日向娄星区法院起诉,要求控告人支付违约金74624元,搬出店面。并申请法院查封了控告人唯一的房屋,冻结控告人的银行账户,致使控告人的经营陷于瘫痪,以此逼迫控告人多交租金。被控告人用心险恶地设计欠租假象,然后再使其诈骗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借虚假诉讼达到侵占控告人巨额财产目的。

五、假借公权力,坑害到底

被控告人用见不得光的手段蒙蔽法院,促使法院错误

地判决控告人支付其租金(对该错误判决,控告人正在申诉中)。之后,假借公权力强制执行。执行中,控告人为扭转局面,赚回投资款,再三要求执行法官进行调解。控告人为减少损失,获得流动资金,从现实出发,请求解冻帐户、房产,利于经营,也为履行判决创造条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即:1、2016年上半年的房租仍按法院判决的52元/月/平米支付,一次性交清;2、解冻控告人被查封的财产;3、2016年下半年及以后的租金都按45元/月/平米计算,在交2017年下半年房租的同时开始分三次补交完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全部的房租。但被控告人却于2017年6月12日又向控告人发律师函,函告责令申请人立即搬空门面,交清全部房租。控告人这才意识到,被控告人多次反复,出尔反尔原来不是想要房租,而是想要控告人全家老小的命。

被控告人反悔后,形势明显对控告人不利。控告人一直生活在寝食难安和狂恐绝望当中。为减少损失,尽快了结这场纷争,控告人主动找朋友帮被控告人租下这个门面,并再次主动找被控告人谈,并告知门面也帮被控告人找了个人愿意承租。至于之前的租金,控告人答应2016年上半的租金按法院判决的6万多元,借朋友的信用卡来交清。2016年下半年空置的房屋租金,实在不行控告人愿意以3万元的转让费进行补偿。被控告人表示同意,并与三方当面谈妥,被控告人也收了3万元的补偿款。之后,控告人给承租人开了转让费收据,被控告人给控告人开了收款收据(见收据)。当控告人借朋友的信用卡给被控告人刷那6万多元款项时,被控告人又说那个要通过法院再付。于是控告人又联系执行法官,但未联系上。2017年8月22日,执行法官要我们去法院交钱,了结之前的租金纠纷。控告人欣慰的带着信用卡早早的就去了法院,但等了很久后,在执行法官几次电话催促下,才把被控告人请到法院来。被控告人来法院后,又表示不同意了结,同时还带来一张开庭传票和一份起诉状,再次起诉控告人要交纳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7月26日的租金、违约金、滞纳金等。被控告人一步步设计陷阱,诱使控告人往里跳,其这样做非常明确地表明了其真实目的:不仅仅是要租金,还要霸占控告人的房子财产,还有更为狠毒的目的是想要控告人全家老小的命。2017年农历12月27日,被控告人再次利用公权力以控告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将控告人司法拘留十五日。现控告人原来打理店子的五个家人两年来一直没有做事,全家七口人的生活和两个孙子的学费没有着落。用信用卡透支维持生计的透支款也无法偿还。现在全家都被这个丧尽天良的恶魔算计、陷害得没有活路了。

除此以外,黑恶势力彭*阳还利用从事高利贷活动,对“大汉精品建材城”“湘中灯饰城”“湘中陶瓷城”等市场的门面进行炒作,欺行霸市,并组建一支残疾人专业暴力逼债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今特向各部门实名控告,恳请政法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予以严惩。

此致

娄底市政法委

娄底市公安局

娄底市扫黑办

控告人:刘兆铭

二0一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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