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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卫计委、发改局、医保中心不作为

时间:2018-05-04

涉及单位:常宁市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常宁市尿毒症病人的特殊门诊费新标:4500元/月,今年五月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我们强烈要求按国家的医保政策落实,并对病人4月20号以后全额自付的新旧基数差额部分如数补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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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2018-06-08 08:19:07

      关于网友投诉尿毒症病人特殊门诊待遇标准未落实到位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华声在线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华声在线栏目投诉我市对尿毒症患者特殊门诊待遇标准未落实到位的信访事项,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尿毒症患者特殊门诊待遇标准未落实到位。

      二、调查情况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查阅了相关政策资料。根据常宁市发改局、卫计局、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常宁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常发改〔2017〕71号)规定,常宁市终末期肾脏病(已确诊)的特殊门诊费用标准是:4000元/月(含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和参保人自费部分)。

      三、处理结果

      关于您在网上所说的“我市尿毒症病人特殊门诊新标准为4500元/月”的说法没有政策依据。根据文件规定,常宁市终末期肾脏病(已确诊)的特殊门诊费用标准是:4000元/月。我局对尿毒症患者特殊门诊待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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