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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出生后再办生育证要罚款吗?

时间:2018-05-03

涉及单位:新农合 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我的小孩是2018年3月底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人民医院出生的,出生前没有办理生育证。4月份回老家永州市宁远县报销医疗费用的时候,被告知要有生育证,才可以报销。于是我就回棉花坪瑶族乡政府去办理生育证,但是被乡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要被罚款1600---2000元才可以办理。现在国家已经全面放开2胎政策了,请问乡政府工作人员说要罚款才可以办理生育证的事情正确吗? 这个罚款现在有什么依据吗? 因为没有生育证,就没有办法报销这个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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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之岛 2018-05-30 21:54:14

    我是发帖者的家属,这个补办生育证的事情前几天已经补办好了,非常感谢。乡政府周书记今天还特别来我家回访这个事情,太感激了。希望以后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要再错误的解读政策了,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不便,希望能好好的为民排忧解难。

    宁远宣传部 2018-05-30 20:50:59

    关于《湖南日报》刊登“宁远县补办二胎生育证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说明

    2018年5月25日,《湖南日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刊登了“宁远县补办二胎生育证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文,宁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4月20日上午,赵青秀(发帖人赵辉的母亲)到宁远县棉花坪瑶族乡政府咨询补办二孩生育服务证的相关政策。当时负责接待的乡政府工作人员在未详细了解对象婚育状况的情况下作了“补办二孩生育服务证要按照上年度夫妻双方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才可补办”的答复。 赵青秀回去后,将工作人员的答复转告了其子赵辉。赵辉于5月3日向《华声在线》“投诉举报”栏目发布了“二孩出生后再办生育证要罚款吗?”的帖子。5月17日,宁远县卫计委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对此进行了回复,分两种情况给出了处理意见:一种是对象领取了《结婚证》的可以免费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另一种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生育子女的,属于非婚生育,则需要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赵辉在看到网上回复后,随后向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咨询。

    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在了解其具体情况后,当即告知赵辉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并及时通知棉花坪瑶族乡卫计办,尽快免费为赵辉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5月21日上午,乡卫计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专程到赵辉家找到赵辉(在广东打工)的母亲赵青秀,为赵辉办理了《生育服务证》,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自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宁远县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并层层培训了县、乡、村干部,编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目前,全县在办理《生育服务证》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

    目前,宁远县委、县政府已责成棉花坪瑶族乡党委、政府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宁远县卫计委 2018-05-17 08:05:39

    网友:

    你好!对于你在《华声在线》栏目中,投诉“二孩出生后再办生育证要罚款”的问题,现给予答复如下: 一是政策有规定。根据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第十六条 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七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依法按程序处理。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若你在生育一孩(或二孩)前办理了结婚证,请您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出生证、婚育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在村专干处领取填写生育登记表,经乡镇卫生计生办审核后进行补登,领取生育服务证。

    若你是在生育一孩(或二孩)后再办理结婚证,则符合“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应按照“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的规定接受处罚。

    感谢网友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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