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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汉寿:不实事求是比赖政不作为更可怕

时间:2018-04-17

涉及单位:国土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关于对《关于百信文化城项目暂停实施征收的情况说明》的驳斥

2018年4月11日,我在网上投诉了我在汉寿县投资“百信文化城”项目的痛苦遭遇,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和我全家的身家性命都压在了这个项目上,我只是希望县委书记杨昶同志以及县政府给我一个说法!

4月14日,汉寿县棚改指挥部在网上发了《关于百信文化城项目暂停实施征收的情况说明》,这是一个没有实事求是的答复!

一、该《说明》称我是“意向性投资人”。

实际情况是: 2014年11月14日我与政府签定了《关于汉寿百姓文化城建设项目合同书》,这是正式合同,不是意向性合同。当时附在合同前面的还有《汉寿县招商引资合同会签单》,当时的县长、现在的县委书记杨昶在其上有亲笔签字。

二、、该《说明》称“该项目共有13户被征收户,自愿选择评估公司的有7户,6户拒绝选择” 。

实际情况是:2017年9月26日汉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协商选定汉寿县百信文化城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汉房征通201742号。 2017年10月9日辰阳街道办事处对百信文化城项目协商选择评估公司工作进行入户征求意见。汉寿县晨阳街道办出具了一份《关于给予充分政策支持全力推进百信文化 城公益建设项目的请示》,该《请示》中说的只有2户不同意。同时,.根据汉寿百鑫商贸有限公司与汉寿县政府签订的《合同》中第四条第(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条规定:甲方支持乙方对该地块进行改造提质,负责本项目用地的土地行收,房屋拆迁等工作。所以尽管拆迁中有矛盾和阻力,政府都必须守约完成拆迁。

在这个项目中,政府懒政不作为,不按合同执行,不讲信用,已经令我们投资痛苦不堪,现在,政府居然不实事求是,更令我绝望!

张为刚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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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寿县网宣办 2018-04-23 08:24:34

      关于对张为刚投诉百信文化城项目尚未启动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汉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发展的唯一选择,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唯一载体,并通过“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和每年举办的“汉商恳谈会”等活动,为汉寿引进了一大批优质的项目落地,为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县直各职能部门、乡镇区(街道)都能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现就张为刚因百信文化城项目尚未启动,网上投诉“政府懒政不作为、不按合同执行、不讲信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百信文化城”项目于2014年11月4日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2015年7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当日,政府对该宗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了批复,县发改局于2015年8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后按照项目落地的相关程序启动相关工作(该项目占地36.2亩,其中含13栋国有土地房屋和部分集体土地)。2016年12月13日由副县长余梅、宋万林在辰阳街道办事处召开项目征拆工作调度会,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2月31日就集体土地出具征地报告,正式启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县国有土地征收办公室对临汉仓路属于国有土地上征收的13栋住户纳入项目征收工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分别于2017年9月14日、9月22日、9月26日先后发布汉房征通201740号、41号、42号通告,启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该项目征收征拆程序启动后,发现:

      一、伍远进等几户因该地块涉及部分集体土地,土地流转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上访,导致双板桥社区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无法落实,严重影响该宗地块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有伍某等多次上访资料证明)。

      二、该项目涉及13户国有土地房屋征拆户,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入户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程序,7户选择了评估征收,6户拒绝征收,导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受阻(有入户调查原始资料证明)。

      三、在该项目征收实施过程中,张为刚主动将180万元项目预交款汇入到县财政局国库股账户,张为刚承诺“承担风险责任,若该项目建设受阻,不会找政府收回此款”。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无胁迫行为。(有张为刚个人自愿申请证明)。

      四、该项目是带公益性的商居项目,截至目前,汉寿县相关行政单位没有收取张为刚任何规费,对张为刚本人所反映的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近千万元纯属个人投入,与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没有任何关系。

      五、关于该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协调小组做好宣传、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处理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三是该项目相关未尽事宜,由项目所在地辰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汉寿县城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汉寿县网宣办 2018-04-20 16:07:21

      关于对张为刚投诉百信文化城项目尚未启动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汉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发展的唯一选择,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唯一载体,并通过“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和每年举办的“汉商恳谈会”等活动,为汉寿引进了一大批优质的项目落地,为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县直各职能部门、乡镇区(街道)都能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现就张为刚因百信文化城项目尚未启动,网上投诉“政府懒政不作为、不按合同执行、不讲信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百信文化城”项目于2014年11月4日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2015年7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当日,政府对该宗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了批复,县发改局于2015年8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后按照项目落地的相关程序启动相关工作(该项目占地36.2亩,其中含13栋国有土地房屋和部分集体土地)。2016年12月13日由副县长余梅、宋万林在辰阳街道办事处召开项目征拆工作调度会,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2月31日就集体土地出具征地报告,正式启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县国有土地征收办公室对临汉仓路属于国有土地上征收的13栋住户纳入项目征收工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分别于2017年9月14日、9月22日、9月26日先后发布汉房征通201740号、41号、42号通告,启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该项目征收征拆程序启动后,发现:

      一、伍远进等几户因该地块涉及部分集体土地,土地流转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上访,导致双板桥社区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无法落实,严重影响该宗地块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有伍某等多次上访资料证明)。

      二、该项目涉及13户国有土地房屋征拆户,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入户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程序,7户选择了评估征收,6户拒绝征收,导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受阻(有入户调查原始资料证明)。

      三、在该项目征收实施过程中,张为刚主动将180万元项目预交款汇入到县财政局国库股账户,张为刚承诺“承担风险责任,若该项目建设受阻,不会找政府收回此款”。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无胁迫行为。(有张为刚个人自愿申请证明)。

      四、该项目是带公益性的商居项目,截至目前,汉寿县相关行政单位没有收取张为刚任何规费,对张为刚本人所反映的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近千万元纯属个人投入,与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没有任何关系。 五、关于该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协调小组做好宣传、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处理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三是该项目相关未尽事宜,由项目所在地辰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汉寿县城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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