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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亲生的小孩 为什么事隔两年就不是你亲生的了?

时间:2018-04-09

涉及单位:村,乡,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本人是湖南省洞口县渣坪乡客溪村(原朗田村)村民(黄友杰)在2015年5月6日与妻(欧佛献)生第一胎女,名(黄慧)。因当时还未结婚,所以在2015年9月19日村里要求交付社会抚养费3000元,因当时在外打工,所以由父亲(黄少洪)代支付,支付抚养费后村里及乡里当时就保证可以帮小女(黄慧)上户口。现2018年4月4日至10日我来回往镇上、乡里、村里的有关计生部门及派出所提出给女(黄慧)上户口但有关部门派出所拒绝给我女儿(黄慧)上户,非要我去做亲子鉴定,才可以上户。我现在真是很无助为什么过了两年我的女儿就不是我的女儿了,非要做亲子鉴定才能证明是我的女儿,难道我女儿在出生时医院(洞口县人民医院)开出的(出生医学证明)也是废纸吗?哪国家还要医院开出这种医学证明有什么用呢?还有村民与村干部不是也可以证明吗?如果村干部的证明无效的话哪又要村干部用来做什么的?难道村干部只是用来报喜不报忧的,有村民违范国家规定,要罚款,就要报上去,有村民需要帮助就不用报吗?国家政策个个都说好,为什么到了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头上什么都看不到听不到。老百姓办事比上天还难,政府部门不是这样刁难就是那样刁难,从来不考虑平民老百姓到底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支付各种费用。老百姓在家一亩三分地。主要靠在外打工或处一点经济来源。打工一年到头得到的一点收入,到头来还不够你在找那些政府机关办事的路上花费的钱。在这里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我给我的女儿(黄慧)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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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洞口公安 2018-04-10 10:40:52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示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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