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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原村支书贪污腐败

时间:2018-03-31

涉及单位:孟公镇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实名举报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原村支书杨*荣贪污腐败

欢迎转载!!

尊敬的县纪检、县监察委:

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原村支书杨*荣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作风问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现将本人所了解的关于杨国荣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举报如下:

举报人:杨美福,男,(公民身份证号码:432524********2413)现年55岁,汉族,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二组村民,2005年至2017年任本村文书。

被举报人:杨*荣,男,(公民身份号码:432524********2410)现年60岁,汉族,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三组村民,1985年至2005年任本村文书,2008年至2017年任本村支部书记(期间,2013年时任村主任杨炼长患肺癌去世后,2014年至2017年杨*荣兼任本村主任)。

兴报事实与证据:

一、贪污腐败,侵吞国家征地款40余万元

2009年,国家修S225旅游连接线在我村征地,补偿我村征地款110余万元。时任村支书杨*荣趁我外出务工之际,从我妻子曾晚珍手中骗取村公章,私自冒领村的国家征地款110余万元。该笔征地款中实际发放给我村百姓的钱仅约70万元,剩余的40余万元由杨国荣个人支配使用(骗取公章冒领征地款110余万元一事纯属杨*荣私人决定,其他成员均不知情,更未经过村支两委任何人同意,直到2017年杨*荣在接受镇纪委调查时向纪检机关交代此事才得以知晓)。其中,2009年11月,杨*荣称其在S225线征地时给我村多报了水沟、大路、河流等空虚地的面积,多领了征地款,所以用这部分征地款给当时的村支两委人员每月人发放误工补助款,共计发放29495元。余下30多万元去向不明。

29495元误工补助具体数额明细如下:

支书杨*荣,3785元;

支委杨*凡,3785元;

支委杨*补,3785元;

村主任杨*长,3785元;

委员伍*常,3785元;

计育专干刘*爱,5285元;

文书杨*福,5285元;

合计:29495元。

二、滥用职权,索取群众好处费万余元

1、利用危房改造审批权力,向以下村民索取好处费、纠纷调解费等:

(1)索取红星村二组村民杨*梅好处费3000元;

(2)索取红星村十二组村民杨*民好处费2000元;

(3)索取红星村十组村民罗*华好处费600元;

(4)索取红星村九组村民杨*国好处费3000元;

(5)索取红星村三组村民杨*平纠纷调解费600元;

2、利用2014年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程审批权力向杨*华索取好处费3000元。

被举报人杨*荣为了掩饰自己所犯罪行,指使他人到所有对方进行签字封口,并用威胁等手段,使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三、目无法纪,破坏村干部换届选举活动

1、利用发展党员的权力发展自己的势力。杨*荣为了巩固自己村支部书记的位置,发展了一批又一批与自己相好的党员筑成一个钢铁堡垒,使自己能在党内选举时掌握绝对的票数。

2、破坏选举活动,排除异已。因我从不参与杨*荣的违未能犯罪活动,在任期间常常与其意见相左,杨*荣视我为异己,处处排挤我,并想尽办法要将我踢出村委会。2017年5月份红星村进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活动。2017年5月4日,孟公镇纪委找原班村支两委成员问话时,才告诉我还有原来的账没有做好,镇纪委领导要我签字,说我参与了冒领国家征地款,要我受处分,因为我对镇纪委的处分决定不服,我在笔录上签的是“只接受党的教育,不接受党的处分”几个字。当时我就写了《给红星村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并张贴了出去,把镇纪委要处分我的事情来龙去脉向村民详细做了解释。2017年5月8日海选时,知情的老百姓纷纷前来给我投票,但是却被告知不准写我的名字,当时老百姓在一气之下把票箱打烂,场面一度呈现混乱。因为我在任十二年来,红星村村民个个知道我从不贪腐,一心服务群众,所以在群众中呼声较高。5月23日第二轮选举时,选举委员会明知选不赢我,于是便把票箱搞烂,进行暗箱操作。群众不服选举结果,多次向镇政府、县政府反映,可是都置之不理,群众告状无门,可见杨*荣其黑恶势力之大。在2017年换届选举这件事上,杨*荣更不惜威胁本人性命,扬言要找几个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社会青年暗杀本人,以阻止我向纪检机关举报其罪行。

以上事实均有视频、图片或者录音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被举报人杨*荣在红星村为官数任,仗其权势横行乡里,欺压村民多年,村民惮于其强硬做派,敢怒不敢言。杨*荣的所作所为是典型的黑恶势力做派,其累累罪行不尽言表,恳请省纪委领导高度重视杨*荣一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打击,扫黑除恶!本人与部分知情村民愿意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调查工作,肃清共产党员干部队伍,还红星村一片清风正气。

此致

新化县纪委、监察委

举报人:新化县孟公镇红星村杨美福 15973815011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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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公镇人民政府 2018-04-03 10:15:22

    杨美福你好,你所反应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2017年我镇纪委已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违反纪律的人员给予了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此次你所反映的新问题我镇将组织调查组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你可与我镇纪委进行联系。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孟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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