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富丽城小区物业乱收停车停车费 重复收取燃气开户费

时间:2018-03-20

涉及单位:湖南省新宁县恒通物业公司及富丽城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这是换汤不换药,物业现在不写钱了。业主停车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A区和B区没有购买车位和没有租赁车位的业主还是不能进入,逼迫业主从北门进,并只能停在C区物业指定的位置,而且C区地下车库与A区和B区没有连通,业主在C区停车后要返回地面步行回家。请问物业:我买了一袋50斤大米,我把车从北门进去,然后再下车扛米从地面回家,这样是给业主提供了方便吗?连最基本的为业主服务,方便业主的宗旨不能达到,你们还是业主的物业吗?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06-12 10:22:15

      关于新宁县富丽城小区业主反映小区车位租金的网帖回复

      网友在华声在线等媒体发出《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等帖子反映:“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以高价停车费强迫业主购买车位,车位租金在新宁这个贫困县高达900元/月,且租赁时间最短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购买车位和交纳停车费的业主禁止停车,外来探访车辆也一律不准进入等问题”,我局3月17日从网上获悉该网帖内容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并成立调查小组。3月18日(星期天)由局领导带领调查组进 入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证: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为加强小区停车管理,最初在平台向各业主发了一个通知准备按900元/月/个车位租赁,但正式张贴对外公示是在3月16日,租赁费为850元/个/月,情况属实。对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把地下车位费定为850元/个/月租赁给业主的行为,我局立即责令物业公司进行了停止,并向广大业主公告申明取消车位租赁收费。3月18日新宁县富丽城小区物业公司已发布公告停止了车位租赁收费。

      新宁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6月12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