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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职业中专学校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要交补考费

时间:2018-03-20

涉及单位:绥宁职业中专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在绥宁职业中专,就是普通的期末考试,只要考试不及格就要交补考费,哪些考试没来的,没成绩的反而不用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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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绥宁县职业中专 2018-03-28 08:53: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华声在线》咨询求助栏目中有关我校补考费反映的情况,特作以下答复:

      一、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于2016年7月制订了《绥宁县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对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科目纳入学分登记考试考查内容,考试不及格的必须补考,但对于那些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及参军入伍的学生可以免补考。

      二、学校还制定了对班级的考评制度,班级补考人数的多少直接与班级评优挂钩,所以个别班级为了减少班上补考人数,在班级内部制定了补考一门收取20元的补考费作为押金,承诺学生顺利取得毕业证后退还给他们。

      三、学校了解到个别班级存在有收取补考费作为教学质量管理押金情况后,已于2017年下期责令相关班级停止这种行为,并要求退还所收费用。所以今年开学时学校再次明确布置:一是学生不及格的一定要补考,但是各班不能收取补考费;二是对去年下期收的补考费要造表如数退还给学生;三是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实行学分制管理,狠抓教育教学质量。由于班级管理上的难度,本期初个别班级仍收了补考费,学校知情后于3月23日星期五下午在全体教师会上,学校又再次重点重申禁收补课费。我们发现您的网帖咨询是在3月24日晚上,而您所咨询的发帖时间恰好在3月20日。

      四、3月26日第一节课全校师生的升旗仪式上,学校于大远书记向全校师生再次重申学校的规定:一是坚持实行学分制管理,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要补考;二是班级不能收取补考费作为管理押金;三是对个别班级收取的补考费还没有及时退还给学生的班级,要求在3月27日必须全部退还到位。

      五、至于有个别学生没考试也没补考,属于异动学生,达不到总学分标准照样毕不了业,需继续补修达标才能毕业。

      绥宁县职业中专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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