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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力部门纵容社工考试产业链 认可外地代考资格

时间:2018-03-06

涉及单位:人力资源 民政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近年来,长沙市民政系统为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水平,鼓励参与社区工作人员参考“社工证”,并对通过社工证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每月50-100不等奖励,有的区在社区工作人员考试通过那一年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一次性发放奖金1000元,都从一定程度激发了基层参考积极性。但随着代考利益链日益猖獗,有湖南培训机构招考牵线,湖南考生到湖北以在校生名义参加考试,通过后发给类似于职业培训证书之类含金量不高的社工证替代湖南本地社工证,骗取每月奖金。此风越演越烈,同时催生出一条利益链,湖南社工考试在6月,证书发放机关为人力资源部门,每年有通过率限制,考试有一定难度,明确“本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湖北考试在8月,发证机关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缺乏含金量。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为骗取每月奖金,走捷径,到武汉参加考试成绩也被长沙认可!!!极大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希望芙蓉区人力机构彻底调查不合格证书并给予停发奖金,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剪短其中利益链,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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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04-13 23:23:08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网友所称“社工证”)考试的组考、培训与管理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组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由省一级组考,实行网上报名,考试通过后,取得由人社部和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等级。

      2、关于培训:近年来,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报名参加社工证资格考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考前培训。

      3、关于管理:根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沙市芙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责任主体,街道、社区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区民政部门负责监督与指导。

      二、我区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奖励政策及相关奖励情况

      1、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取得社工证的奖励政策。根据《长沙市芙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7】4号】),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助。一是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元,一次性奖励由区民政局核发。二是按月发放职称工资,对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社区工作的,分别给予200元/月、150元/月、100元/月的职称工资,职称工资由所在街道负责核发。

      2、关于社工证的审核和补助奖励申报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取得社工证的一次性奖励申报,由所在社区申报、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对于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区民政局一次性奖励1000元。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2015年,区民政局核发23人;2016年,各街道申报获得社工证人员76人,区民政局核发72人,其中3人证书均系网民提到的“湖北证”,区民政局对持有“湖北证”3人及辞职1人没有发放一次性奖励。2017年的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尚未开始,所以暂无2017年的相关数据。 经与区属街道沟通了解到,我区社区工作人员取得社工证的职称工资申报,由获证者本人向所在街道人事部门申报,所在街道人事部门审核后按月发放职称工资。街道人事部门审核标准与区民政局审核标准一致。

      三、“湖北证”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区别

      对于网民反映的湖南考生到湖北以在校生名义参加考试,获取由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系人社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社会工作者考试鉴定合格者取得该证书,包括社会工作者四级、社会工作者三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四个等级。对于获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享受奖励政策。 对于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取得由人社部和民政部批准颁发、长沙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等级。对于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区专职工作者,才享受奖励政策。

      四、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收到舆情后,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一是高度重视,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部署,安排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对所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与芙蓉区民政局等部门沟通了解社工证的考试、发证、奖励等情况;二是全面清查,4月3日,区人社局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商定,拟对全区社工证进行全面摸底清查,4月11日,区民政局在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时,对社工证的清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街道对2015年以来兑现职称工资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清查结果在4月18日之前报区民政局;三是纪检快速介入,驻区人社、区民政两部门纪检组联合召集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会议,要求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迅速制定全面核查方案,将检查结果报相关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欢迎拨打办公室电话0731-84683306。

      长沙市芙蓉区人社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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