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0
涉及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东县第五中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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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20
涉及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东县第五中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本人李常*,住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新民村9组。17年10月20号我12岁儿子李星*突发脑动脉瘤血管破裂,急送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现手术成功,以入院治疗近二个多月,现已花费二十几万,李星*在入读衡东县第五中学的时候,就由学校强制购买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荐的40元钱学平险,现保险公司推脱责任,拒绝理赔,试问该公司有何社会责任,难道只知道收钱,一出事就推脱。一个平常农村家庭,要怎么应对如此的情况?一个十二岁男孩以后的路还有很长,在此恳请各位亲朋好友和爱心人士能帮助我们度过难关!请求华声在线给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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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主题《衡东县第五中学坐视不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回复
一、中国人寿没有推卸责任,该学生所发生病因,按照条款规定,1.要进行开颅手术2.或出院后,经过180天等待期,进行司法鉴定,是否达到重疾理赔要求。可是客户上述两条都未达到要求,但客户要求理赔,最后我县公司报上级公司审批,暂未达到条款给付要求,所以暂时作出了拒付通知书,要求过了条款规定等待期进行司法鉴定后再给予申请理赔
二、学校并未强制购买保险,县五中每期都有几十个人未购买保险,况且我司发放了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生给家长签字,同意才买,家长签字的回执联都保存着,家长信上也明确了保险病种范围。
三、学生保险本是一款费率优惠型保险,40元保费包括了20元意外伤害、意外医疗,10元交通出行意外保险,其中10元保大病保险,并不是一种保险解决所有风险,请投保人正确理解保险。
中国人寿衡东支公司
201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