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7
涉及单位:洞口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8-01-07
涉及单位:洞口县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洞口县人民政府!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成为一大乱费品!百害而无一利,纸宵,高分贝的声音,火药味,火花,爆炸力,每年因为鞭炮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的人不在少数,湖南很多城市,甚至农村都已被禁止了!为什么洞口县不禁止呢?
洞口县人民政府!洞口县环保局,洞口县安全办,消防局,公安局,工商局!洞口县2017年的环保卫生全邵阳倒数第一!为了名誉,为了环保,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你们从今年开始,禁止洞口县全区域运输,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规划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 放养犬类的通告 洞政告〔2018〕5号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养犬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规划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放养犬类。
二、县城各单位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并落实禁爆禁狗工作主体责任,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养犬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养犬类的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三、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对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养犬类的,除按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电视曝光外,每次扣减责任单位相应绩效考核分值。
四、居民或村民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养犬类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每次处5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交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和村委会落实到位;不落实到位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信息数据抄送给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在拨付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经费中扣抵。
五、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经制止或处罚后再次燃放的,应再次处罚。
六、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7230218。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