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的农村户口问题维权

时间:2018-01-03

涉及单位:新宁县 金石镇 石安村委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我叫邓芙蓉 ,52岁。有一男孩28岁

我22岁嫁本组,结婚一年生下了我儿子。在我儿子八个月大时和丈夫情不好离婚。经当时乡政府调解儿子跟我(生父不承担抚养费)。

几年后经人介绍 我带儿子嫁给本镇石安村陈姓男子(无户籍迁移证明)。一年后恰逢政府户籍清查。我和儿子在水头村户口被注销,随之上了石安村的户口,在石安村我和儿子各分到了一亩左右的农田。

婚后几年丈夫因听信旁人谗言对儿子不好,心情不好时对儿子毒打,有时还对我也加以拳脚。后因无法忍受他的残暴离婚。

我带着儿子回到娘家的老房子居住,四处打点零工抚养儿子。自此国家的相关政策还有地方的一些惠农措施石安村委从未通知我。去年我遇到石安村一个老乡,闲谈中得知石安村村委把我和儿子分得的农田分给了别人。家里十分贫困,也没评选上贫困户。我多次找村相关领导询问无果,也找了镇领导,还是没有得到处理。

我和儿子户口在石安村,我们还是石安村的居民。村委为什么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分了我们的农田,取消了我们在村里的权利(包括选举投票权)。

我未嫁时在水头村分有山和土。国家政策三十年不变才得以保留。想把户口迁回水头村。可水头村委不同意接受。

对于我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部门回复列表

    • 新宁县123 2018-05-31 15:26:50

      关于邓芙蓉反映我的农村户口问题维权的诉求答复

      关于邓芙蓉在“我的农村户口问题维权”中所反映的三个问题:一是邓芙蓉和其儿子在石安村分得的农田被分给别人。据了解邓芙蓉22岁与水头村本组一男性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一子,因感情不和离婚。后与石安村陈湘良结婚,婚后几年未生育,因感情纠纷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其财产归男方所有。二是邓芙蓉反映要求将其本人与儿子户口迁回水头村。镇领导正在积极与水头村进行沟通协商。三是邓芙蓉反映石安村取消了其在村里的权利(包括选举投票权)。经了解邓芙蓉离婚已十多年,且长期在外,村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金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