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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告赢官司 “推绕拖”再三侵害

时间:2017-12-21

涉及单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市本级

(2016)湘0223民初2973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于2017年3月10日判决  确认原告郑某享有被告攸县春联街道春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多次请求春联街道依法处理、依法责令改正春风社区的违法“民约”、依法办理被害人全家合法所得分配的征地款,至今以“推绕拖”未依法处理,且放任被告春风社区法定责任人李保*,以原方式、原套路、原违法“民约”,将原告全家合法分配人口排除在外,进行审批签许发放二、三笔征地款,导致原告全家合法人口至今未得分文、造成再三侵害……!!!

1、 有街道办点干部却能发生的:  2016年8月24日晚,春风社区原主任(现任书记)李保*不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而主持李家下、徐家巷两片十六名组长议定、亲笔编写违法分配方案(有当场视频及分配方案笔迹为证),致使多人受侵害,经多次向社区干部请求都未解决,且李保*以“你继续告吧”促使我于2016年9月28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街道干部目睹的:诉讼期间春风社区法定代表人李保*(被告负责人)至始至终不与原告协调解决,而是以社区报销2千元的律师费,聘请春联街道法律顾问欧某某为辩护律师,跟本街道本社区“土农民”原告代理人进行庭审“对决”。
并且被告责任人李保*为了打击原告,而自写证明书、私盖十六个村民小组假公章作伪证(有证明书复印件及调查多名组长录音、以及法院审核记录存档)。受“民告官”的难度,简单案件方可于2017年3月10日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有法不依、故弄玄虚:原告接到判决书后,找春风社区主管全面李保*予以办理全家合法所得分配征地款,原告的合法权益却被李保*荒唐地变成“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攸县春联街道春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不是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只能享有社区权益,不能享有组里权益”,我尽管如何解释都无效,反被粗暴对待“你去告呀”。

无奈之下,找春联街道分管政法综治(春风社区办点干部)邓新*,邓的回答跟李保*竟然一模一样?我如何解释、如何争论,还是无用!邓并说“你告到哪里,都得归我们处理”。眼看国家的法律被执政者糟蹋、权大于法!便回家后查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拥有组、村、乡镇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用短信发给邓,方可回复“收到”。

4、 “推绕拖 ”交办也白交,不作为:等待数天,不予办理,便写“报告”,将违法分配方案、私盖十六个组假公章的证明书复印件、以及原告全家被排除在外未分配的公布表复印件等,要求依法处理、依法办理全家合法所得,分别送给春联街道主任陈某,及攸县纪委。

陈主任看后的回答是“这件事很简单,我们会依照法律结合村规民约,法院判决了肯定会考虑,这事我会交给邓新*主任办”。5月3日下午县纪委电话回答是“你反映的问题不属我们的工作范围,会交给春联街道办事处办”。 结果久等无音信。

5、  还是“推绕拖”、官官相护、有法不依:   便向县长信箱投诉、110报案、株洲市公安网报案,结果回复却            答非所问、敷衍塞责。  再向省纪检、等举报,可至今看到是“正在办理”。 

而春联街道纪委蔡书记跟我的当面说是“你的情况简单、问题清晰,到过法院调查了解,按照判决、依据法律,原告应当享有分配,可就 是有点‘执手 ’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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