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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衡阳进城费收费理由、依据及费用去向

时间:2017-12-16

涉及单位:衡阳公路部门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从高速去衡阳,进城居然要多收10元进城费,这真是衡阳特色,严重影响衡阳形象!也与打造湘南中心城市气质严重不符!请给出收费理由,依据,依据合法性,收费去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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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国道管理所 2017-12-20 11:18:33

      关于咨询衡阳进城费收费理由、依据及费费用去向回复 车主从高速去衡阳,进城居然要多收10元进城费,这真是衡阳特色,严重影响衡阳形象,也与打造湘南中心城市气质严重不符,要求给出收费理由、依据、依据合法性、收费去向。现回复如下:

      2009年5月,衡阳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拟撤销G107绕城线三个桥梁收费站,改变收费方式,市政府以通行费收费权质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贷款2.2亿元,回购外商收费权。2009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西外环路三个桥梁收费站收费方式改革方案的复函〉》(湘政办函2009118号):同意衡阳市政府回购衡阳市西外环路收费经营权,撤除衡阳市西外环路蒸水大桥收费站、杨柳大桥收费站、湘江三桥收费站和东外环茶山坳收费站,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衡阳管理处的衡阳东、衡阳西、福星庙和石鼓收费站现更名为(珠晖南、雁峰站、珠晖北、石鼓站)合并收取107国道车辆通行费。2011年6月,为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省政府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对全省收费公路,包括我市西外环路桥梁收费站收费方式进行了全面清理。201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1169号)明确:我市国道107线绕城线公路桥梁通行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继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西外环路三个桥梁收费方式改革方案的复函》(湘政办2009118号)有关规定执行;收费终止日期由2033年4月9日调整为2031年9月30日。同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岳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湘政办函2012200号)第四条: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调整合并到石鼓收费站收费,其收费方式、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不变。高速公路合并代收点对车辆收费实行一票制,即在收取本站通行费的同时,代收作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小车(蓝色牌照车辆)、19座及以下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及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10元/车.次大车(黄色牌照车辆)、20座及以上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20元/车.次。我们现在所与高速公路合并收取的通行费是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凡经过衡阳市城区周边四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除正常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还合并征收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都是合理的,不存在违规违纪、乱收费行为。

      衷心感谢广大网民和车主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107国道绕城桥梁管理所

      2017年12月19日

      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7-12-19 09:02:04
      本站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衡阳市交通局城通所李所长,其表示详细情况尽快回复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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