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2
涉及单位:湘乡汽车站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7-10-22
涉及单位:湘乡汽车站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本人经常性往返湘潭湘乡两地,昨天上午十点多坐上湘乡至湘潭的长途车,上车购票13元至湘潭,因为车上只有我一个乘客,司机在云湖桥的时候叫我下车坐9路车回湘潭,他据说是要去喝酒开车走了。
今天下午,我坐上四点多的班车回湘乡,在云湖桥的时候,司机要求车上十个人转车,坐上另外一辆车回湘乡,另外一辆车上人员超载,于是我们只能坐一些站一些回湘乡,这样的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了,经常发生而且愈演愈烈,让广大乘客苦不堪言又无可奈何
请问,难道我们湘乡汽车站对于这样的情况没有规定和约束吗?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做到一站到位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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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现对您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回复如下:
1.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派工作人员到湘运公司进行了调查,由于您未能提供具体的证据(车号、车票、驾驶员姓名),无法确定违规车辆和驾驶员。
2.您所投诉的营运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途中因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承运,应当及时更换车辆或者交由他人承运,不得另行收取费用,由此导致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向旅客退还票款的差额部分。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可对违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因您投诉的车辆辖属湘乡和湘潭两地的湘运公司,请您提供具体的车号或有效票据,以便我们对营运车辆违规营运行为进一步调查。
4.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要求湘乡湘运分公司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营运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员工综合素质,使广大群众享受最优质的客运服务。
咨询投诉电话:0731—56822310(道路运输管理所),0731—56771919(湘运公司)。
湘乡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