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08
涉及单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春风社区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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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依法执行,被侵害时间一年多,再三侵害多次,至今全家合法利益被卡……?投诉举报四个多月,只见 三湘风纪网“正在处理中”? 巳有本网站投诉如下:
请求攸县春联街道依法责令改正春风社区的违法“民约”
2017/5/22 22:53:33
空
尊敬的攸县春联街道领导:
2016年8月24日晚,由春风社区原主任(现任书记)在场主持16个村民小组组长征地款分配会议(没通知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既不履行职责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又不依法办事,暗箱操作,而拟定违法分配征地款方案,致使多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其中被害人 (2016)湘0223民初2973号 原告之户主,多次要求依法办理被推诿,而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 于2017年3月10日, 根据原告之母因出生获得攸县春联街道春风社区老屋组的组民资格,婚后未迁出被告社区,并在此生产、生活,原告之父依法婚迁于被告社区老屋组,且原告落户于被告社区内的老屋组。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享有与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同的权益。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攸县春联街道春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拥有组、村、乡镇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 判决后至今两个多月,原告之户主,多次要求依法办理全家人口被卡9个月的分配征地款,照样被拒绝。并且以原方式、原套路、原违法行为,分配第二笔征地款,对被害人进行二次侵害。多次向春联街道反映,要求依法处理,至今未果。
因此,特再三请求攸县春联街道,弘扬“三马精神”、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
1、对春风社区居委会不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责令改正。督促其依法行政、切实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藐视法院判决、故弄玄虚、不作为、乱作为。
2、 对春风社区李家下、徐家巷片十六个组的违法分配方案责令改正。依法办理原告全家人口合法所得的分配征地款。 杜绝有法不依、凌驾于法律之上。
此致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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