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31
涉及单位:湘阴交警二中队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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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本人驾驶亲戚起亚k3小汽车刮擦到停车路边的丰田霸道车辆,地点是湘阴保合大堤上,道路是两车道宽的乡村公路,当时邀对方去快处快赔中心,对方不愿去,要求给钱私了,开价非常高,没办法协商不成打交警电话,湘阴二中队交警过来拍照,然后带我们去中队办公室,到了中队保险公司过来拍照定损,完后离开。二中队要求我交纳五千元押金才能离开,说是担心不给对方修理费,没办法因有事,只能缴纳五千元回家。8月14日约对方去交警二中队,在二中队当交警面,给付对方2400元保险定损修车费用,但他要求再付二千多元的劳务费用才能结案签字,协商无果,不欢而散,而二中队以不能结案为由押金不于退还。8月16号致电中队队长此案后续如何处理,队长要求我约对方再来中队协调处理,对方本来就是无法沟通不讲理的无赖,而且14日就已不欢而散,再要我约对方,想必除了满足他的要求外,再无他法请他过来。个人认为,这次交通事故应该是微小的交通事故,正常程序是交警划分责任,保险公司来理赔。而家乡交警却是先缴纳押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十个工作日才能开具,仿佛只认钱,不看事故轻重。如今保险修车费用已经付完,而押金却无法退回,感觉是被对方车主与交警挟持,事已至此,不知如何处理,希望家乡“侯亮平”,正义之士为我出谋划策,早日摆脱纠缠。本人多年在外飘泊打工,一年难得回乡探亲一两次,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拮据,期望早日拿回押金,若是油费和合理误工费,本人也愿意承担,高额费用无法接受,宁愿捐赠灾区,也不愿意给这种开着豪车的沷皮无赖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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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交警二中队只认钱不看事故轻重 拒退事故押金》一帖的回复
2017年8月31日15时55分,网友李某在《投诉直通车》栏目发表《湘阴交警二中队只认钱不看事故轻重,拒退事故押金》的投诉帖文,湘阴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局长范征指示:请交警大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许,湘阴县鹤龙湖镇保合大堤,驾驶员李某(驾驶湘F7K970小型汽车)因操作不当与停在路边的湘F9NL78小型汽车相刮檫,导致湘F9NL78小车漆面等损伤,现场无人员伤亡。
二、处置经过
事故发生后,因两车均购买了保险,且车辆损失不大并无人受伤,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交警二中队建议双方到快处快赔处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去双快中心,要求交警二中队受理处理。根据调查,交警二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认定驾驶员李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鉴于此,根据保险公司定损情况,要求李某向交警二中队缴纳5000元押金,随后二中队将肇事车返还给李某。8月14日,事故双方到交警二中队协调,当事人在车辆修复面积、误工等方面无法达成协议,导致调解无果。
三、处理意见
经交警二中队组织协调,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稳妥处理该事故,尽量使双方在赔付细节方面相互退让,交警二中队将在近期组织双方进行再次协商。如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交警二中队将建议双方当事人向湘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事故结案后,交警二中队将依据相关规定退还事故押金。
湘阴县公安局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