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3
涉及单位: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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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被人故意伤害一案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说的都是胡乱编造,说什么拿刀威胁,我只是拿刀拦住他的车不让走,还是背对着他,我威胁他什么了,连他拿砍刀把我砍伤了痛了才知道被砍了,还什么二百三十四条犯罪轻微,还认罪态度良好,还有悔改表现,真是扯淡搞笑,砍伤逃跑了人都找不到,之后还找人来我家威胁我,拒不赔偿,无法无天,构成刑事犯罪,拒不赔偿,你们有什么理由不追求他刑责,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存在什么猫腻,这样办案不公,我真的没办法了,不知道华声在线记者能监督么,或者我能去武冈市纪委投诉他们这种行为么,真的没办法了,希望华声记者能给我找条路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求求你们了
投诉人 王勇
电话13265241423
住址武冈市双牌乡田中村十组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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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伯乐故意伤害罪一案的情况说明
肖伯乐故意伤害致王勇轻伤一案,因案情复杂、定性分歧较大,武冈市检察院经检察委员会慎重研究,于2017年5月3日书面请求邵阳市检察院,并将所有案卷材料上报审查,后邵阳市检察院经检察委员会研究,于2017年6月4日下达了书面批复:决定对肖伯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据此,武冈市检察院才对肖柏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上所认定的事实是根据案件材料证据综合认定的,绝无歪曲事实一说。 综上,武冈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无任何违法办案的情况。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