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1
涉及单位: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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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1
涉及单位: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我叫冯和清,女,沅江市大桥社区人,湖南省贫困户,残疾人,其丈夫罗迪毛残疾人,其儿子罗海波残疾人,我父亲患有肝硬化肝腹水,欠债10多万,现在全国都在实行扶贫,请求沅江市政府解决我的安置安家问题。我是益阳市沅江市沈家湾蔬菜基地菜农,原属沅江市凌云塔街道办事处管辖,现属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1995年沅江市政府为解决城区居民吃菜难问题,通过沅江市政府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将凌云塔代管的1001.6亩土地全部划作蔬菜基地的决定,同时下达了沅政发(1995)27号文件,沈家湾蔬菜基地正式成立。招有菜农1000余人300多户(菜农大部分来自于沅江市其他乡镇,少部分来自于资阳区、南县等地),成立了基地党支部、管委、分成五个村民小组。在物流相对不发达的年代对解决城区居民吃菜难的问题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菜农也安居乐业。
2002年成立“沅江农业科技园”,强行征地,此次征地是为陈连喜及文清波合办天运公司,种值杨树。2002年3月25日,在没有征地文件的前提下,推土机强行摧毁我菜地、房屋等设施,摧毁春菜土地4.5亩,事后无安置,菜地每亩赔偿230元。房屋赔偿50元每平米,只能作运费。
2010太阳鸟公司扩建再次征地,拆迁了沈家湾蔬菜基地37户菜农,这37户菜农得到了安置房和每亩3万元左右的征地款。
2015年沅宁公路修建再次征收沈家湾蔬菜基地,被征地的菜农得到了货币化安置,被征收的土地约为4万元每亩,另外每户还有10万元左右的安置费。2016年9月又准备新建船舶工业园厂房征收沈家湾蔬菜基地20多户菜农,补偿费用估计每户60万元。
时至2016年9月,沈家湾蔬菜基地还有100多户菜农未拆迁,中央及省级政府可以来实地调查情况。
为什么我拆迁的时候没征地文件?我没签字为什么强制拆迁?
益阳市市长热线、沅江市市长热线调查结果:
回复单位:沅江市市长热线
内容如下:
益阳市长热线:收悉《沈家湾菜队问题》的投诉后,我办立即向相
关领导作了汇报,派专人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回复如下:
2002年以来,沈家湾菜队三组10户菜农认为租赁地被收回补偿过
低,程序不到位,曾14次赴省进京上访、数十次上访市政府相关
部门单位。市高新区、国土局、船舶产业园、信访局、庆云山街道
对这一群体诉求十分关注,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但原租赁户
就拆迁补偿问题续访不断。当前,正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原拆迁户家中
听取意见,安排专人走访了当时历经拆迁的相关人员、收集查阅了
相关资料,对沈家湾菜队的历次拆迁进行了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综
述如下:
一、沈家湾菜队的基本情况 沈家湾是我市于1983年围垦
形成的国有存量土地,分两大块组成:一部分是原凌云塔办事处代
管土地,另一部分则是当时市政府划拨至各单位管理的土地,总面
积2000多亩。1995年,市政府将原凌云塔办事处的代管的1001.6
亩土地全部划作蔬菜基地,并命名为沈家湾蔬菜基地。1995年12
月,来自本市各乡镇及少部分外县的约300户,800多群众到此租
赁土地生产,并成立了临时管委会,下设五个组,仍由原凌云塔办
事处代管。至2001年8月,根据当时情况,撤消了沈家湾临时管委
会。2002年3月11日,根据当时需要,沅江市委决定将石矶湖定
为沅江农业科技园核心区,逐步收回国有存量土地的使用权。农业
科技园成立运作后,开展了相关招商活动,先后牵头组织了数次拆
迁行动。2006年农业科技园与经济开发区合并后,沈家湾菜队的土
地管理权便自然转移到现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2005年,由于该地
党员反映多年没有过组织生活,为此市委指示庆云山街道在此设立
了沈家湾临时党支部,并延续至今。
二、历次拆迁的大体情况 经调
查走访,沈家湾菜队的拆迁主要是为了支持太阳鸟公司的扩能、鸿
泰公司、德群庄园的发展腾地。1、第一阶段。2000年的拆迁,当
时拆迁地点为老厂区的北边靠近大堤的土地,约17亩,涉及群众
约7户。2、第二阶段。2002年3月的拆迁,是为鸿泰公司腾地,
建立天运速生杨苗圃,涉及菜农10户(含2000年拆迁转来的4户)
,面积约42.5亩。因当时农科园刚成立,尚未来得及出台专门的拆
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参照当时沅江东区标准。此次拆迁时间仓促,
加之当时带有强制拆迁的行为,导致意见很大。
3、第三阶段。
拆迁年份为2010年-2011年,为太阳鸟公司腾地。此次收回土地14
9.27亩,当时,涉及租赁户37户193人。此次拆迁因涉及人多,
在时间上集中,因此国土部门出台了详细的安置补偿方案。此批拆
迁户经多方协调,目前安置房已基本竣工。
三、原拆迁户的要求 从
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来自2002年既第二阶段拆迁户的要
求:归还以前所强制拆迁的土地,让他们安居乐业,补偿12年来的
精神及财产损失;或者按照2011年拆迁户的标准重新安置;要求市
政府对以前的强制措施平反。
四、所做
工作 近段时间以来,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
织了相关人员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就拆迁本身问题和舆情处置问
题做了明确安排:一是对诉求本身问题,因诉求不断,必须全力解
决。对处置问题强调了四个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合法合规
、长治久安。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门班子
彻底处理好此项事件。二是舆情处置方面,高度重视,采取疏导结
合,宣传部门积极与上级及时衔接,信息互动,事实核实清楚后要
及时正面回复。街道主动上门与群众交心通气,交接群众的真实想
法和诉求,要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对话,与他们中的代表进行沟通
,反复宣读政策,疏导情绪。
回复单位:沅江市长热线
2014年5月27日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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