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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非法强拆 不公正判决

时间:2017-08-18

涉及单位:邵阳市国土资源局、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尊敬的领导

举 报 人:谢方伟

被举报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举报事由:非法强拆,不公正判决

举报人谢方伟,男,汉族,1953年8月24日出生,身份证430511195308240510,家庭人口12人,是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跃进社区居民,在该社区拥有3排2间3进2层半的房屋一栋,占地面积130多平方米,住宅位于湘西南物流中心项目范围内。2008年9月22日被举报人市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由于这个项目存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用地单位补偿安置标准明显不合理,同区位、同结构、同面积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一致,相差太大,差别对待。且征收单位明显是商业开发用地,举报人所在的房屋,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征收土地最高可卖出2-3万元一平方米,可是给举报人的征收价格却仅仅是6-7百元一平方米,相差甚远。且将拆迁安置地随意更改为商业地高价卖出,将举报人的安置地安排在偏远地方,如不同意就强制拆迁,这完全属于强买强卖行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举报人未与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纯属正常。2016年8月22日举报人收到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邵国土资决字(2016)4号文件,2017年3月14日举报人收到邵阳市人民政府签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6)45号文件,强制举报人限期腾地腾房,否则拆除举报人现住宅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市政发【2013】2号文件规定的“集中迁建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计算,任选一种方式。安置地位于“湘西南物流中心项目拆迁安置小区”。于是2017年4月11日,举报人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17年8月3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严重不公正的《行政判决书》(2017)湘0503行初字15号,驳回举报人的诉讼请求。现把事件过程中,被举报人违法行为汇报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望领导能监督此案!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1、法律并未规定举报人应当与用地单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未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根据用地单位的申请作出强制拆迁人限期腾地腾房的决定。而已安置的被拆迁人均未按市政发【2013】2号文件规定进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唯独强制举报人按市政发【2013】2号文件规定进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举报人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于2008年已被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而市政发【2013】2号文件即《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于2013年发布,属规章之下的规范性文件,既不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又没有上位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邵阳市国土局适用市政发【2013】2号文件对举报人房屋进行征收、安置补偿,显然歪曲法律。

2、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拟定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对举报人的房屋依法进行价值评估,也没有与举报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没有依法作出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没有对举报人依法安置住房,且没有对举报人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决定强制拆除举报人的房屋属于违法行为。

3、邵阳市人民政府未对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邵国土资决字(2016)4号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庇其下属工作部门违法行政,错误地作出维持《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决定。

4、大祥区人民法院枉法裁判。据上事实,无论从内容还是从程序上都已经说明邵阳国土资源局与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官商勾结、违法拆迁、欺压百姓,我们本着做守法公民的原则,没有采取过激上访的行为,抱着对司法部门信任的希望,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没想到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置举报人的申诉理由于不顾,一心为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和邵阳市政府洗脱罪名,作出了严重不公正的判决。

我只有这一个住房,而且已经生活了几十年之久,房子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生最大的财富,也是保障我基本生活的最重要的财产。如果以现有标准拆迁,根本无法保障我的基本生活条件。接到判决书后,我们全家老小都陷入了悲伤之中!作为一个年近70岁对共产党政权无限信任的老年人,我还是采取依法上诉的途径,现已经上诉至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我也担心部分腐败官员的实力太强大,行政干涉司法,再一次对我们不公平,所以,请求领导能够给关注我们的案子,希望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们一个公平的结果。很多人认为拆迁户都变成了有钱人,都会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我却因为拆迁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看到了人性的黑暗。很多人对我说:“算了吧,你怎么可能斗的过有钱的开发商,有权的政府”。我知道他们说的都是实情,我也早该妥协。可是我愧对我的妻儿,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我未曾给过他们幸福的生活,因为我的老实本分,现在还要受到如此不公平待遇和欺压。我保不住我的老宅,连有尊严的活着都这么难。我此生不求大富大贵,我现在只愿住在我的老宅和我的妻儿度过余生。

在这里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为我们基层群众主持公道,重视我们反映的问题,为老百姓做主,替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办实事,避免群访事件发生。也可能我的举报信石沉大海,但是我坚信中国共产党内有好官有清官,有为了自己的党性原则而站出来为我们老百姓说话的好官。希望政府与司法部门不要把我们往死路上逼,往过激的道路上逼!

在此,举报人提出如下要求:

1、请求检察机关查办违法的行政强制拆迁问题;

2、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下发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签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邵国土资决字(2016)4号文件,邵阳市人民政府签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邵政复决字(2016)45号文件,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签发的《行政判决书》(2017)湘0503行初字15号文件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应立即予以撤销,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3、高度重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举报人在公开场合多次提出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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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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