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1
涉及单位:株洲湘江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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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12.6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荷塘中心张贴了荷塘区原无线电二厂(二期)棚改征收范围告知书,将二厂除12栋 、5栋 、11栋所有的公共设施房屋及绿地纳入征收,原11栋,现在只纳入8栋和所有公共区域)但是却将原师专东院小区的3栋房屋和大部分空地占用了二厂棚改的名额在棚改范围内,未纳入的二厂三栋88户住户强烈要求政府于二期一起征收。
2.未棚改的88户居民已经全体签名同意棚改,并通过信访和12345热线等途径向社区、街道和市国土规划局等相关政府汇报反映这“变了形”的棚改,现在没有任何确切的回复。
以上是株洲市无线电二厂棚户区住户要求纳入棚户区改造在投诉直通车上的投诉。我是原株洲师专东院的住户。我的投诉如下:
我是湖南工业大学原图书馆退休职工。所居住的湖南工业大学师专校区东院(原株洲师范)3、4、5栋住房即将被株洲湘江公司征收,征收项目名称为:无线电二厂棚户区改造。
我们的校区与无线电二厂一墙相隔,是株洲市历年的园林式单位,这里绿树成荫,生态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生活设施完备,我们在这里安居乐业,生活安定平静,现在这一切都将改变。
拆迁方无视我们学校校区房和无线电二厂的区别,违反“棚户区”的政策界定,按他们的意志把我们居住的园林式单位定为“棚户区”,这是我们无论从价格方面还是感情方面都无法接受的。
把我们的地段定为棚户区,其目的就是要以此来压低我们的拆迁补偿款。事实是:目前给我们的补偿价格低于真正属于棚户区的无线电二厂。且拆迁方对待住户态度强硬,把我们住户的通情达理视为軟弱可欺,以势压人,根本不考虑住户拆迁后用他们的拆迁款目前在株洲根本无法买到相应的住房。
我们居住的环境公共区域是学校的资产,住房也有部份属学校资产,据说,拆迁方至今并未与学校正式沟通。拆迁方不与学校沟通就直接开始征的收行为应该是不符合拆迁程序的。
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目前部份住户坚持不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拆迁方已和多位住户发生语言冲突。拆迁方甚至威胁我们住户:下一步,会要给住户压力了!
我们希望拆迁方按政策办事,不要昧着良心把株洲市园林式单位定为棚户区,这是给株洲市抹黑,给湖南工业大学抹黑。我们希望,湘江公司应主动与湖南工业大学校方沟通协商,并请给我们株洲师范小区的被征收住户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价格,而不要以无赖和强盗的方式来进行拆迁,坏了政府的形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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