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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再诉

时间:2017-06-14

涉及单位: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湖南日报投诉直通车:

2017年6月初,本人接到娄底市公安局信访快件,该局以“娄公(信)答复字[2017]04号”函件,对我单位诉“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滥用职权:胡作非为进行严查”的信访事项进行了答复,本人认为该答复避重就轻,涉嫌包庇下属,是极不负责任的答复。现就该答复再诉如下:

一、答复称“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具体管理机关是商务部门,娄底市商务粮食局给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供的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只有5家,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是按娄底市商务粮食局于2017年3月1日向其出具的《关于提供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名单的复函》和娄商粮发[2016]131号《关于规范娄底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落实执行的,不存在车管所长吴灿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而在答复的开头,该局也提到“从2017年3月1日起,娄底市公安局车管所长所吴灿违规停止普众等四家开具的二手车交易票交易。”吴灿所长是3月1日先停止我们业务办理,再于3月10日索取了娄底市商务粮食局的“复函”,其目的就是想推脱责任,这是其一。其二、娄底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131号文件”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却没有在娄底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备案,娄底市商务粮食局姚科长都已经认识到这是个无效文件,未必执法多年的娄底市公安局车管所所长吴灿不知道这个文件是“无效文件”?娄底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建军、粮食局相关领导、车管所所长吴灿是促成这个无效文件的直接责任者。副秘书长、商务局负责发布,吴灿所长负责执行,用“狼狈为奸,祸害人民,”比喻他们,恰如其分。其三、该局对“吴灿所长的家属无偿拥有城中分所里的门面办保险公司,与汇达公司刘煌阳一起非法取得城中分所所在地的“中鑫公司”中的20%的股份”避而不谈,打马虎眼,我们认为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答复。

二、答复称“5月中旬开始,交警支队车管所已受理了你们的交易票业务,况且普众等四家公司就前段车管所停办其业务已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正在审判之中,已不宜进行信访事项管理办理”。车管所所长吴灿自知己执法犯法,非法打压我们四家公司达二个多月之久,五月中旬开始受理我们的交易票已失去其本来意义,广大车主已接受了汇达等五家公司关于他们才是正规公司、我等四家公司是非正规公司理念,我们根本就已经开不到票,我们已不需要这个受理,我们需要是对滥用职权的吴灿所长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法院的公开审判、依法赔偿我们损失、恢复我等四家公司合法地位,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受理交易票了事。

作为一级执法机关,我们认为娄底市公安局应严格按照公安部“对公安队伍违法”“零容忍”的指示办理,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致

敬礼

娄底市征求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李征求:15073847777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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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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