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9
涉及单位: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 醴陵市渌江集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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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
醴陵市渌江集团:
我们是仙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居委会的居民,原马背岭电机厂第8和第9栋的拆迁户,现谨向你们提出维权诉求:
一,我们的房屋于2011年9月被拆迁,之后签订了交房合同甲方(国资局和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承诺14个月后即2012年11月27日之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与乙方(39户拆迁户)。可是从拆迁至今将近5年了还没有交房给我们。我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苦不堪言。5年来我们在本市范围内找相关部门理智维权,多次信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不少诉求报告,都没有得到有效答复。有关政府部门只是在四年里五次向我们书面承诺,但次次违约,言而无信,让我们屡屡失望。现我们全体拆迁户发出最迫切的请求,请你们并通过你们为我们实现今年12月前搬进新居的梦想。并请你们给我们一个确切的书面答复,即一个有效的认真的交房时间表。如果不能做到,我们只能无奈选择向上一级一级维权,直到进京告御状。
二,在房屋未交之前请按时发放过渡费,又拖欠我们4个月的过渡费了,不能房子不交,过渡费也不发,房子5年未交我们要求每季度或三个月发一次过渡费一点都不为过。(因为开发商与有关部门之前也承诺和实施过按季度交付)。盖房交房难于上青天,发过渡费也这么难吗?这也难,那也难,然则谈何而容易?我们要交租金,东家一个都不肯少,一天都不能拖,还时时喊物价上涨要加租,我们要住房,我们要生活,逢年过节,我们还要看东家的脸色行事,5年了我们被拆的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鸟都有个窝,我们几十户,几百人扶老携幼,下岗工人和体弱多病者,5年无家可归,在外漂泊,我们容易吗?谁设身处地想过我们的难吗?纵有千难万难,老百姓的疾苦,民生的合理诉求都应该是官员的第一要务,要迎难而上,勇敢面对,不能软弱无力,更不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
三,我们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交付房屋,因为房子已经建的差不多了,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当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努力一点目标可以实现,放松一下不知要到何月何日?我们再也伤不起了,鉴于5年来的残酷现实我们的担心不是杞人忧天。
我们的房子是堂堂正正被拆的,那么甲方向我们交房时也应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即向我们拆迁户交付房门钥匙时,须有商品房交付时的‘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我们是尊规守法的老百姓,大家都按规矩来,按规则办,共建和谐社会,实现美好梦想。 特此报告 此致
敬礼!
仙岳山街道办事处 马背岭原电机厂全体拆迁户
2016 年6月5日
一并附上三个附件请查看
1:有关部门的五次承诺
第一次承诺 拆迁前的承诺: .2011年7月11日国资局在【原电机厂第8、9栋职工宿舍征收补偿、产权置换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第七项写道:住户全部签订协议并搬迁后,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方可支付各项补偿金并承诺14个月内交房。
2011年9月20日醴陵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在【搬迁通知】中向第9栋住户(第8栋已全部搬迁)发出最后通牒:9栋24户住户搬迁时间为9月20日——9月26日。请您接此通知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搬迁。……逾期未搬的住户,每逾期一天,扣奖金壹仟元。
足见当时棚改公司急不可耐的拆迁心情和斩钉切铁的拆迁意志、决心与措施!可是,拆迁后,却让住户们充满美好的期待变成了让人揪心的遥遥无期的等待再等待……按照对等原则,现在谁为我们每逾期一天交房给我们一千元的赔偿?
第二次承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第五项第1条:甲方(醴陵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在原电机厂第8的、第9栋全部住户搬出后的14个月内,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拆迁户}。第2条甲方负责在产权调换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即2012年11月27日后至2013年年底之前必须交房和交产权证与住户}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次承诺:2013年1月25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关于原电机厂8、9栋拆迁产权置换房建设期限等有关事项说明】中庄严承诺:“国投公司作为拆迁置换建设业主单位,应组织并督促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落实置换房建设责任,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换房的建设争取在2013年3月1日前开工,2014年上半年完成置换房建设任务。”(注意承诺用词的变化,开始把责任往开发商身上推了)
第四次承诺:国投公司要开发商直接向拆迁户承诺并将承诺报国投公司认可发函与住户代表。2013年10月11日,在开发商【关于对原电机厂拆迁户产权调换房建设期限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承诺如下:我们的工程建设计划是力争在今年11月动工,于2015年元月底交付使用。(在此过渡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按标准的3倍支付)。
第五次承诺:由于迟迟不能交房,住户苦不堪言,部分住户向醴陵市政府进行了信访。 2014年6月16日醴陵市国投公司以开发商对国投公司作出的承诺转而向住户承诺:在【关于对“原电机陈振清、宋武门等3人”的信访回复】 回复中第二条承诺:该公司(指开发商)已经对我公司作出了书面承诺,承诺在2014年11月底完成安置楼主体工程,2015年3月前交付房屋给拆迁户。
我们强烈要求给我们39户在2016年6月底前安排住房,我们再也不能等待了,我们在外漂泊度日如年,我们已经在外度过了漫长的四个酷暑严寒,鸟都有个窝,请还我住房,还我家园!我们期待今年在属于自己的新家里万民同乐,万家灯火,欢天喜地地送走“猴年马月”,迎来“金鸡报晓”的美好春天!
附件2:安置合同附件
3:历次维权报告附件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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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回复:
收到原电机厂全体拆迁户的维权诉求后,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渌江集团安居公司调查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电机厂因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于2002年8月经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进入破产还债程序,2006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局先行支付职工安置费、偿还借款欠款、缴纳社保欠费等各项改制资金,再收购整体资产。2007年8月,市国资局将电机厂资产整体划拨给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进行管理、经营。 2011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金泰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以名下的原电机厂资产作为投入成本,共同开发原电机厂房地产项目。因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拆除了厂区第8栋和第9栋共39户住户的房屋,并与住户签订了14个月交安置房的协议。后因建设中金泰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问题,拖欠项目施工单位工程款,导致该项目停滞,至今未交安置房给住户,造成住户们多次阻扰施工、投诉。
二、采取的措施
1、渌江集团多次与金泰公司商谈督促,金泰公司也多次书面承诺。鉴于金泰公司屡次违约,渌江集团于2015年1月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有效的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为解决拆迁户安置房提供了保证。
2、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渌江集团、阳三石街道办、仙岳山街道办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制定了具体方案,并由渌江集团借入资金给阳三石街道办用于完善安置楼排污系统工程及水、电、气等设施施工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加快进度,争取在6月底完成安置楼的扫尾工程,尽快将安置房交付给拆迁户,并在交房时结算发放房屋安置过渡费。
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