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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公安局丁字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

时间:2017-06-06

涉及单位:望城区公安局丁字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我叫周君,是望城区铜官街道办事处何桥居委会官冲子组的居民。2016年12月14日晚上九时许,我家1.2米和1.5米高、0.8*0.8米宽的两个门墩及部分围墙被邻居袁建勋故意推倒损毁,我父亲打电话报警,严警官来看了现场。后我父母几次到丁字派出所询问事情怎么处理,派出所副所长刘翀充明确告知围墙、门墩是袁建勋损毁的,但对他故意损坏我公民财物的行为不作何种处理。

这样直接导致2016年12月31日下午三点左右,更加胆大妄为、目无法纪的袁建勋、袁园父子俩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再次纠集十几个社会人员,拿着新购置的几把大铁锤,分乘三台汽车,光天化日之下冲到我家,无故挑起事端寻衅滋事,对我家的护栏、围墙进行疯狂打砸。我当即就打了110,报警时间为15:04分,但派出所时过27分钟即15:31分才到现场。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围墙护栏被砸坏。估计派出所要到现场了,当时有人就对袁建勋说“你躺下噻”(有录像可查),袁建勋就假装受伤坐在地上。在整个打砸过程中,我父母数次被袁建勋、袁园父子俩和他们的帮凶打倒在地,至今腰、脚一身伤痛(当晚看病2344.7元),生产队长周建刚右手中指也被袁建勋用铁锤砸成骨裂。当时我积极主动把整个打砸过程的现场录像提供给了派出所。事后我父亲申请法医鉴定,被望城公安局拒绝,为什么?

到2017年1月20号(过小年了),丁字派出所副所长刘翀充以调解为名通知我到派出所后,口口声声要拆我家围墙门墩,而对我家两次报警财物、人员受到损害只字不提,然后违规滞留、恐吓要拘留我等严重违法手段,强迫我家服从偏袒对方的所谓神秘调解。我被迫在它们拟写的所谓协议上签字才回家,但协议书没给我,对方是否签字等等最终内容我也无法知晓。我以为在我百般忍让情况下事件至此该结束了。

但丁字派出所为非作歹、继续兴风作浪。特别是刘翀充副所长以侵犯我手机隐私等方式违法审问,违规扣押我的手机、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拷贝我手机卡里的公民个人通讯录信息,我在留置室内受到非人道待遇。

事隔47天后的2017年2月17日派出所刘翀充又通知我去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仅凭对方证词就把我这个报案人受害人拘留3天。对方哪里有伤?什么伤?派出所没告知我,侵犯了我的知情权、申诉权!仅凭对方讲我打人,我就被拘留,我两次报警对方打砸破坏我家财产及我父母受到伤害,为什么不处理对方???派出所跟袁家是什么关系?(袁建勋的亲哥哥袁建德,系长沙市某单位领导干部。)

我家财物无端遭到袁建勋、袁园父子破坏,两次报警,丁字派出所到现场不调查不堪查,不找报案人受害人谈话了解损失、伤害情况。而在我被拘留出来投诉近15天后的2017年3月3号,派出所副所长刘翀充才带人到我家堪查现场、评估损失(未通知我报警人受害人到场,事后才得知)。在我反复投诉的情况下,丁字派出所依然罔顾事实将我家两次遭受的损失:第一次评估为1100元,我不满申请重新鉴定,第二次结果定为“1780元”,这“1780元”做人工费都不够,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申请重新鉴定时,我已列具体损失为4200元)

在我长达2个月时间不断向各级领导、相关部门投诉后,望城区公安局迫于各种压力才在2017年4月19日送给我一份关于袁建勋被拘留5日的文书。明显的“寻衅滋事”,怎么定性为“损坏财物”呢?更诡异的是,为什么只对袁建勋一个人进行了处理?,且拘留认定的损失怎么变成了“故意损毁财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明明重新鉴定,第二次结果为“1780元)?难道派出所就看不到袁建勋、袁园是带了十几个人冲进我家的?!难道派出所就看不到袁建勋、袁园对我父母的推搡与殴打?!为什么首先要拘留我这个报警人受害人???人民公安丁字派出所到底在打击谁?保护谁?……

我认为:认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及其处理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袁建勋、袁园父子无权故意损毁(还打着“群众拆违”的横幅,历史上有群众拆违的先例吗?是法律允许的吗?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经过精心策划的严重的寻衅滋事的打砸破坏“行动”,派出所视而不见!),派出所不及时调查处警,但非常积极干预并违法调解、违法拘留我,这是让人引起联想与质疑的。到底是谁在幕后插手、指使派出所违法办案、违法拘留我?保护违法者!我2月23日在“红网”实名发帖举报,但随后被删帖,这是为什么?是谁干的?老百姓有冤,还不能发声吗?我请求上级有权机关履行监督与纠错职能,赔偿我被非法拘留的物质与精神损失,并依法追究寻衅滋事涉恶的袁建勋、袁园父子及同伙的法律责任及望城公安局相关民警的党纪政纪、滥用权力,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等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

申诉人:周君

2017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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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07    已发函至望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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