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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益阳交警大队直属一分队

时间:2017-05-24

涉及单位:益阳交警大队直属一大队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在益阳大道正常行驶过程中,后轮胎压伤一条小狗之后死亡,小狗未栓狗链,狗主人提出一万的赔偿要求,协商无果之后报公安,公安不处理之后报交警,交警部门在达到现场之后未进行现场取证,未调查事故原因,直接以态度恶劣为由扣留了机动车,通知双方在某一时间进行协商,不料在当天交警不但不处理问题却直接躲在办公室里面不出来,还借口外出出警为由不调解问题,在扣留机动车的第三天还是未处理这个问题,要双方协商,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的推脱,狗主人并未出具狗证以及发票,在无法证明狗是否是本人财产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的要求无理的赔偿,由于车俩一直被扣押在交警大队的停车场,交警部门又迟迟不处理问题的态度,不得不接受狗主人的无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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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益阳交警一大队 2017-05-25 16:26:59
      您好,扣留机动车是收集证据的需要,而非您所说的以态度恶劣为由扣留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是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后,由事故双方共同提出,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交警部门才能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则由事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所以不存在您说的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次次的推脱,交警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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