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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湘潭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唐巍文违法违纪

时间:2017-05-22

涉及单位:湘潭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1、2015年11月6日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湘潭县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有一年多案件被湘潭县法院搁置,主管该案件的唐巍文庭长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

2、2016年1月4日我在《红网百姓呼声》公开发帖举报和质疑湘潭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违法违纪的做法,法院纪检监察室竟包庇袒护行政庭庭长唐巍文违法违纪行为,在网上混浠视听公开作出胡乱曲解法律的答复:“…….人民法院不受理该类案件的非诉执行申请。”因湘潭县法院纪检监察室和行政庭庭长唐巍文的过失导致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国有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时作为国家司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职依法处理,利用职务之便去纵容、包庇张国玉违法占地用地行为,破坏法律权威给国家社会带来极大不良后果。唐巍文庭长的行为涉嫌严重失职,应当予以追究。

3、2016年7月5日县委办负责人(提供联系电话)安排我联系主管该案件负责人行政庭庭长唐巍文,唐庭长为了阻止我监督案件办理进展,明知案件已移送法院并在铁定事实面前撒谎,电话中说“我们法院没有收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递交的申请,我们法院也不会受理该案件”并挂断电话直接拒绝接受监督。唐庭长可公然把上级转交办的事项置之不顾,再一次对案件表明不予受理,也可见他那嚣张的态度违法庇护干预案件。采取误导、欺骗,弄虚作假的手段有意对案件办理进行隐瞒已违反了一个国家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在这期间多次向法院院长、行政副院长赵超纲、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反映,也未促成唐庭长依法受理此案。)

4、时隔一年多,2016年12月21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又对该案件进行了依法受理。如果不是想庇护违法建筑,法院行政庭庭长为什么一年前要这样去做?现在法院受理了此案也足以认定之前行政庭唐巍文庭长所做出来的事情都是违法违纪行为。从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纪检监察室胡乱曲解法律包庇袒护违法违纪人员;唐巍文庭长误导、欺骗公众作风不正;再到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建筑作出了不予执行裁定。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湘潭县人民法院以及行政庭唐巍文庭长是在违法违纪,充当违建保护伞。

5、湘潭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也已对当事人张国玉涉嫌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了客观、全面的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省略)。唐巍文庭长掌握手中司法权干预土地管理和执法,置法律于不顾在保护张国玉个人(土地违法行为),牺牲国有土地资源,违法裁定(见附图)损害国家公共利益。依法行政观念极差,故意规避法律法规,搞违法变通违规操作,特别是在国家三令五申严控土地违法行为,仍不能把司法行为约束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范围内。唐巍文庭长把案件办的如此离谱,有没有利益输送、腐败?人情案、关系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不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造成国家土地管理秩序严重失衡,不能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使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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