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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名家雅苑小区为何不属于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

时间:2017-05-13

涉及单位:长沙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政府:

我们是岳麓区梅溪.鑫苑名家雅苑的业主,现在我们郑重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我们的父母官们提出以下强烈诉求:明确“鑫苑名家雅苑小区属于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归属,答复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广大市民的合理诉求,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梅溪.鑫苑名家项目于2014年12月份开始对外出售。但是直到2016年10月份,高新区与岳麓区却不调查研究,擅自将鑫苑名家雅苑小区暂纳入高新区麓谷街道东塘社区管辖,完全不根据我们购房合同和批地文件以及前期宣传等等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我们小区两千多户上万居民变得愤怒,无法接受这个严重脱离民意的区域安排!我们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和批地文件都是明确岳麓区的“梅溪湖”而非高新区“麓谷”

就上级政府和街道的这一不科学的区域调整决策,我们作为鑫苑名家的业主,也迫切的想要相关领导知道我们的合理诉求!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重视民意。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我们相关配套都是梅溪湖的,包括前期宣传,批地文件,为什么现在却突然划到高新区。我们相信我们的政府,也恳求政府真正换位思考站在我们老百姓的角度考虑:一套房子掏空了一家三代人的心血花费了数百万奔着批地文件购房合同宣传的岳麓区“梅溪湖”,而现在告诉我们是高新区“麓谷”,试问这种结果谁能接受,谁不愤怒,又有谁能真正站在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来考虑。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将随时关注事情的动态!如果诉求得不到解决,我们也会保留向更高级人民政府申诉的权利,我们坚决维护正当权益到底!

以下是我们提出要求划到梅溪湖街道的相关事实与依据:

1.从批地文件反映“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属于岳麓区梅溪湖”管辖。当初,我们广大业主之所以选择在鑫苑名家买房,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所展示的批地文件都跟梅溪湖其它楼盘一样,是批的梅溪湖的地,而且我们的合同上写得很清楚是岳麓区梅溪湖A-20-1地块,而不是高新区地块。同时,根据岳麓区民政局和长沙市民政局提供的地块区域显示,存在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用地约80%属于原东方红镇、20%属于梅溪湖街道之事实。但从政府的批地文件来看,已经默认将小区归口到梅溪湖街道管辖。因为小区北边的今时艺苑小区自开发建设之日起就很明确属于麓谷街道办事处管辖,而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开工建设之日起没有明确由麓谷街道办事处管辖。批地的时候没有明确街道问题说明手续不齐全,手续不齐全政府就开始卖地,开发商就开始建房,难道这是老百姓的过错吗?难道要我们老百姓为这种行为买单吗?批地宣传购房合同都显示“梅溪湖”而没有任何相关“麓谷”字眼!现在要将我们纳入“麓谷”。难道这些购房合同和批地文件只是愚弄百姓的工具吗?

2.根据管理延续之原则,说明“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属于岳麓区梅溪湖”管辖。经多方调查核实,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从开工建设之日开始,其工地的治安管理一直由梅溪湖派出所负责。根据治安管理与行政区划一致之规定,证明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自诞生之日起,便属于梅溪湖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什么小区建成后就不属于梅溪湖街道办事处了呢?

3.教育管理归属为岳麓区教育局证明了小区建设之初是属于岳麓区梅溪湖管辖而不是属于高新区麓谷。根据《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关于新住宅小区义务教育就读学习认定公示》和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关于明确“鑫苑名家雅苑”楼盘子女入学的函》确定,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业主子女享受梅溪湖片区小学(实验四小)和中学(雅礼梅溪湖中学)义务教育的权利和资格,并且是岳麓区教育局与梅溪湖公司共同确定,而不是岳麓区教育局与高新区进行确定。而我们鑫苑名家却是与其它梅溪湖街道管辖的楼盘一样,是由“梅溪湖投资有限公司”引进的,而且我们的相关配套费用,教育基金都是交给了岳麓区。

4.从便民角度梅溪.鑫苑名家雅苑下辖梅溪湖街道办事处更为合情合理合法。梅溪.鑫苑名家雅苑小区距离麓谷街道约6公里,小区到麓谷街道无直达公交车,广大业主办理户口、幼婴儿预防接种、老年人体检及证件办理等均十分不便。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就在我们小区对面,仅隔一条马路,不超过 50m(站在小区9栋的业主从自家的阳台就可以看到“梅溪湖街道办事处”,而且当时业主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也提到了我们以后办事就在对面的“梅溪湖街道办事处”)为什么我们不是到梅溪湖街道落户,却到了离我们小区甚远的麓谷街道。原来我们业主都是冲着政府的批地文件和购房合同明确写了“岳麓区梅溪湖”来的,怎么突然就划到了高新区“东塘社区”。

梅溪鑫苑名家雅苑的广大业主敬上:希望政府为人民群众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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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5    已发函至长沙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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