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6
涉及单位:新宁县人民政府当时副县长兰平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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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倪军,现年58岁,家住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
2009年10月,政府要修建“湘水大桥”动员我家拆迁。当时患癌症妻子不同意,她觉得因患病多年家中积蓄用于治疗早巳告罄,再无能力重建房屋。然而在政府的压力下我不得巳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和由副县长兰平签字承诺的“补充协议”。之后我按政府的要求提前十二天完成了拆除工作,取得了”房屋拆迁拆除合格证”。因房屋拆除妻子急火攻心,病情恶化,抢救无效于2010年3月22日撒手人寰。
如今,时逾八年却依旧未能得到协议所明确安置地基。其间,我无数次找过有关单位和县信访局并递呈请求解决的报告。可至今还是杳无音讯。我就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作为?
由于这些年来安置和补偿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致使本人每天都生活在忧虑,忧伤,抑郁和愤懑的心情环境之中,终因积忧成疾而罹患上绝症——癌症(舌底恶性肿瘤)。2015年12月经湖南湘雅医院救治虽还苟活于世然术后巳丧失咀嚼功能和语言能力。因治疗费用巳数十万元,现我巳一贫如洗,也就无力法律维权了。而今更足忧虑,抑郁,愤怒和痛苦并存,真乃是叫天天不应,叫地不吟。现在我只盼青天开眼能救助我这无力抗争的苦命之人脱离煎熬,只盼政府良心发现尽快兑现“协议”所明确的补偿与安置地基。这也就是我有生之年最后的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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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再次致电新宁县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投诉函,有关领导已批转给县交通局。另外,当时县政府按协议给投诉人安排了一宗地,但投诉人不满意,决意要按自己意愿选择安置地,所以,一直无法处理好。具体情况,以县交通局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