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30
涉及单位:溆浦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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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30
涉及单位:溆浦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从去年开始,有网友在网络媒体上频频爆料某乡村编外教师所遭遇的不公,并牵扯出溆浦县一连串奇葩新闻。
为了解事情真相,笔者不但电话询问了涉事单位溆浦县教育局及低庄镇中心小学领导,而且还调查了当事人张某某的丈夫曹某某。通过调查,我们获悉,当事人张某某原是一个普通民办教师,但由于她在当年的民办教师清理整顿期间交不出证明1986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原始依据,结果被教育办错划为顶编代课教师,从此丧失了民转公机会。这些年,她为了向政府讨说法,被迫通过信访渠道向官员表达诉求,但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不得不选择用法律手段来为自己维权。然而,她的维权行为并不被教育单位领导理解。自去年开始,溆浦教育系统一些领导们动用了一切力量阻止她上访诉求,并利用关系向劳动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打招呼,阻挠其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其主要事实是:
一、涉事单位负责人利用权力和关系向仲裁机构打招呼,阻挠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2016年11月11日,因涉事单位拒绝按劳动法规定跟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拒绝按教师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给她发放工资福利,拒绝让她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她被迫向溆浦县劳动争议仲裁院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院负责人收取申请材料后表示将在五日内给予答复。11月15日上午,仲裁院一女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她说,仲裁院已受理她的仲裁申请,要她去领取受理通知书。但是,等她第二天上午上完课去仲裁院领取受理通知单的时候,该院负责人黄某某却对她说:“你的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我们决定不予受理了。”
二、利用权力和关系对当事人正常办证行为进行非法监控
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当事人和丈夫向单位领导请事假去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当他们赶到县民政局时,竟看到涉事单位低庄镇中心小学领导正带人守候在民政局大门口,她询问领导到民政局干什么,领导尴尬地对她解释说:“早晨接到上级领导短信提醒,说低庄有支教老师今天可能会去政府上访,要我们务必对你们夫妻俩行踪进行监控,所以才一路追踪你们到了县民政局。”
三、利用权力和关系向司法机构打招呼,授意他人作伪证,损害当事人利益,破坏司法公正
2016年11月21日,涉事单位溆浦县教育局及低庄镇中心小学负责人在获知当事人将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这一消息后,立即派曾经在溆浦县司法局担任过领导的教育局法律顾问张某某前往司法局打招呼,授意法援中心负责人更换当事人委托的代理律师。在当事人跟用人单位进入诉讼程序后,负责为用人单位代理诉讼的法律顾问张某某暗中教唆他人作伪证词,试图把用人单位长期未跟当事人签有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推给当事人。2017年3月15日,由于涉事单位事先打了招呼,溆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请事项时,当庭拒绝当事人口头补充的几条请求事项。
四、利用职权制定奇葩代课合同,侵犯当事人宪法权益
2017年春季开学后,涉事单位溆浦县教育局及低庄镇中心小学领导专门针对当事人制定了一份内容奇特的代课合同书,公然以解聘来胁迫她跟用人单位签订奇葩代课合同。该合同第六条赫然规定:乙方必须确保其本人及曹先锋老师不再在网络上发与教育相关的有损教育形象的帖子或参与上访活动。否则,甲方可随时解聘乙方。
问题分析:
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维权是维稳的目的,维稳应为维权提供坚实保障。政府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作为解决问题的前提,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机制,让社会各阶层真正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笔者认为,简单地将人民群众的维权行为和表达正当利益诉求视为不稳定因素,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加以处理,只能激化社会矛盾,只能使社会变得更不稳定。从长远来看,只有解决好了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社会才能走向和谐稳定。
笔者了解到, 当事人张某某之所以长期坚持维权诉求,是因为她确实遭遇了不公,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但由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不作为和乱作为,她诉请政府解决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作为教育部门领导,应该多站在维权诉求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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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溆浦县教育局核查、办复。感谢您的留言,祝您事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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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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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