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7
涉及单位: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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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27
涉及单位: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举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关派出所,公然放走人贩子,并恐吓报案人,事情发生在2017秒4月26号早上9点。
我家住在永兴县一个小区里,二楼,2017年4月26日,早上9点50分,人贩子,从我家门口将我侄女拐走,我妈妈(刘女士)去永兴县城关派出所报警,遭到城关派出所的警察,恐吓,不让报案,不让查看监控,并放走人贩子,
具体:
2017年4月26号,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早上9点,我妈妈(刘女士)带着我的侄女,从莱宝市场买完菜回家,我妈妈发现钥匙没带,然后就把我侄女,和菜放在家门口,然后下去找楼梯准备从阳台爬进家里,然后一会儿我妈妈就听到了我侄女一直再叫,外婆,外婆,我妈妈听到了立马跑过来,然后看到一个人抱着我侄女,从小区里跑走了,我妈妈追出去了,看到人贩子把我侄女抱着往,莱宝菜市场的方向跑过去了,我妈妈追过去没有找到,然后我妈妈去派出所报警了,过了半个小时派出所说找到了,说一个老人抱着我侄女来派出所了,然后我侄女是找回来了,但是抱走我侄女的那个人贩子呢???去哪里了????
问派出所的警察,派出所说是一位老人带着我我侄女来的派出所,我妈妈问那个人呢,派出所说走了,警察公然把人贩子放走,不追究!!!!!!然后我妈妈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城关派出所里面的警员,死活都不让我妈看监控,不让我妈妈查看,还恐吓我妈妈和我侄女,并说,孩子给你找来了,你还要怎样,说了很多恐吓我妈妈和我侄女的话,我妈妈被他们警察骂回家里了,我侄女和我妈妈,都被吓得,饭都吃不下,侄女一直再哭,然后我妈妈找了亲戚,然后去派出所,才让查看监控录像,结果一看监控录像,明明是一位中年男子抱着我侄女过来的,城关派出所的警察,一直说是一位老人,然后我妈说要报案,城关派出所的警察不让报案,反而对恐吓我妈妈,这就是所谓的人民警察吗?不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反而放走人贩子。反而恐吓我妈妈,和我侄女, 以后谁家的小孩子还敢一个人出来玩耍,由于警察不让报案还外加恐吓,我妈妈想起来家楼下有一家银行,银行里肯定有录像,我妈就去做银行,查看了监控录像,监控里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拍下了一名中年男子,从院子里抱走我侄女,的全过程,这名中年男子和我妈妈在派出所里监控里看那个中年男子是同一个人,现在我们只想找到人贩子,将这名人贩子绳之以法,并投诉永兴县城关派出所。
举报人:黄文
联系电话17674149082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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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文在华声在线投诉城关派出所警员一事的回复
4月27日,我局接到华声在线群众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事情起因。4月26日早上9点多,刘女士带一小孩买菜回家,发现钥匙放在家没带,就把小孩和菜放在二楼,准备找楼梯准备从阳台爬进去,期间,小孩估计一时没看到大人便下楼找,不知怎么就跑到路边的干劲路马路中央来了,非常危险,幸好有两个路过的群众看到了,以为是小孩子走失了,便抱着小孩到边上不远的公安局里面来想通过警察来找寻其家人。
2.处理过程。公安局门卫室门卫曹志成接到群众求助后立即联系了城关派出所民警,民警李立赶赴公安局将小孩带至城关派出所,正好遇到小孩的家人,核实身份后便将小孩交还给了其家属。
3.关于抱小孩的人被误当成人贩子的解释。经民警调查,路过的两人看到小孩在马路上有危险且没有家属在身边便认为是小孩子找不到家了就送到公安局来了。不存在是人贩子,试问,如果是人贩子的话怎么会抱到公安局来吗?
4.在处理该事中,我局民警出警及时,将小孩第一时间安全送到了家属手中,但没有做好相关的解释沟通工作,以至于家属有误解,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另外,也希望各位市民看好自己家的小孩,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永兴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