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景湾小区全体业主(经济实用房小区)致各级人民政府的一封信

时间:2011-03-25

涉及单位:同人置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尊敬的各级人民政府
      景湾小区系长沙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之一,地处雨花区井湾路727号,由湖南同人置业房地产公司开发,商业面积一万多平米,居民总数1289户,房屋44栋。由于配套设施不全,导致两任物业先后离开,目前该小区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垃圾遍地,恶臭四溢。小区业主对相关责任主体怨气冲天,很多离退休业主均表示要联合到省委、市委反映情况,为避免矛盾激化,事态升级,特将本小区情况向各级政府汇报如下:
      一、 景湾小区的基本情况介绍:
            (1) 景湾小区自2004年第一期工程建设完毕,到2010年5月12号第三期工程交房,开发商同人置业房地产公司已建成交房42栋。按规划还有一个幼儿园,2栋房屋及垃圾站未建,变更文件至今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均未收到。
            (2) 景湾小区第一任物业公司系开发商同人置业房地产公司聘用的六建兴发物业公司,由于亏损及配套设施不全(水、电、消防设施、垃圾站监控系统、围墙等),于2010年2月18日在没有物业接管的情况下,退出景湾小区物业管理,造成小区居民苦不堪言一个月,先后出现多次上访及堵路事件发生。
            (3)2010年3月28日,由业委会聘用天创物业进场管理景湾小区,垃圾收集放在原物业堆放处(43栋旁),由于最后4栋房子在2010年5月12日交房(即40、41、43、44),业主已入住,小区垃圾无法处理,经营一年之后天创物业于2011年月22日要求解除小区物业合同,退出小区物业管理。
            (4) 景湾小区从2004年开始,便在20栋有一个垃圾站,不知什么原因,均没使用过一次,所有的垃圾一直倒在公路边,由于1、2期交房使用,兴发物业于2009年把垃圾倒在还没有交房的43栋的小区马路上。2010年5月12日,开发商交房41、42、43、44栋后,新物业把垃圾维持原位,至使就近居民苦不堪言生活一年,于2011年3月,为了垃圾处理,出现了业主与物业用刀砍人的事故矛头。
            (5)景湾小区日产3吨生活垃圾,全部堆积在小区,使小区居民无法生活,业委会、物业曾多次与同人置业协商无果,业委会也多次向各级政府反映,也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同意在景湾小区建造一个垃圾站,环卫局来小区勘查地点,环卫局最终定于44栋的东北角建造一个垃圾站,在征求44栋意见时,业主均不同意在此建造垃圾站。全体业主表示如谁要强行开工,将只能从44栋全体业主的身上踏过去!
      二、 景湾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业主认为景湾小区有一个垃圾站,但一次都没用过,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修复或改建垃圾站,由于该垃圾站设计已过时,与环卫车辆不配套,修复已无意义,资金没办法!
            (2) 由于经济适用房系摇号选房,业主在选房时,明确了解了相关规划后才进行选址,入住了这么长时间之后,谁都不愿意把垃圾站建在家门口,解铃还需系铃人,请政府、同人置业为了景湾小区一万多人的生活和稳定,尽快做出处理。
            (3)各级政府领导都知道,景湾小区的电一直都没有解决,由于政府重视,一年多来,一直是使用临时用电,经常跳闸断电1-2小时,由于小区系二次供水,停电必定停水,每次停电都造成小区业主恐慌的情绪,由于业主认为电是开发商的问题(小区二次供电收益归开发商),业主不同意启动维修基金,多次启动无果。
            (4)现在小区生活垃圾、电搞得民怨四起,业主把矛头直接指向开发商,但无可奈何,基础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天创物业在本月22号申请解除合同,业委会无力解决每个问题,经全体业委会人员一致通过,解散业委会的决定。
为了小区和谐、社会稳定,杜绝群体违法事件再次发生,恳请区政府出面,尽早解决景湾小区垃圾站和电的问题,给小区一个和谐稳定的家,为感!

                                                                             景湾小区全体业主
                                                                                  签字见附表
                                                                                  2011.3.24

呈送:长沙市政府信访办、雨花区政府办公室、维稳办、信访办、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评论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